“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犯罪……”
7月20日上午,漯河市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冯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在召陵区法院开庭审理。漯河市纪委监委与各县(区)纪委监委干部20余人通过远程视频直播的方式,旁听该案件庭审全过程。
“我知罪、认罪、悔罪,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家人的付出。请大家一定要以我为戒,对自己严格要求,不能犯我这样的错误……”被告人冯某某在庭审现场的深刻忏悔,让旁听者经历了一次思想的洗礼和心灵的触动。
近两年,漯河市纪委监委常态化组织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对市监委及各县区监委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均组织案件审理人员、案件查办人员进行旁听庭审,目前已组织530余人次参与17场次庭审观摩。
“通过旁听此次庭审,分析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我对挪用公款犯罪的犯罪构成、证据标准、证明规则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在庭审后的“复盘会”上,一名审理人员深有感触地说。跟庭观摩后,案件审理部门及时召集审理人员针对庭审过程、证据质证、犯罪嫌疑人态度等情况,分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加深对职务犯罪构成要件、证据标准的认识,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思维和证据意识,为实践中做实、做细、做准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提供参考。
“我们将持续用好庭审‘大课堂’,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提高专业素养,提升履职能力,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审理室 杜艳美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