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对城郊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征收资金立项监督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10-30

为扎实开展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活动,精准有效查处房屋、土地征收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近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城郊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房屋、土地征收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是2016年以来财政投资或政府投资平台注入资金的房屋、土地征收安置所涉及的财政资金项目,主要由各县区纪委监委、功能区纪工委对辖区内项目建设中征收资金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30日。

市纪委监委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委要高度重视。鼓励对征收工作支出费用如实申报,真实记账,对为推进征收进度而开展的走访慰问征迁户、保障一线征收人员和村组干部正常费用,有根据的补贴奖励等予以支持,为征收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要确保质量。各县区纪委监委要在监督检查结束后向市纪委监委上报专题检查报告,对每一个征收账户资金未发现问题线索的都要签字背书,写出情况说明。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征收账户发现问题线索“零”报告的,组织抽检复核,发现工作不认真、监督检查走形式,线索不上报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重新开展;要以案促改。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开展以案促改,着力标本兼治,查找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权力规范、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持续传递纠治“四风”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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