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纪工委: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6-14

根据《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和《漯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市委市直机关纪工委适应新形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对移送的乡科级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进行审理,积极主动探索适合市直机关的审理之路。

建立审理人才库,确保一案一抽调。根据市委市直机关纪工委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及时从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选取一批既懂法律、又有执纪实践的同志充实到审理人才库,做到每个案件形成3人以上审理小组,确保一案一抽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理水平。案件审理是一个新课题、新领域,针对审理能力较弱的现状,定期组织审理人才库的全体同志系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全面提高审理水平。加强沟通,提高效果。市委市直机关纪工委在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理过程中,与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所在单位党组加强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细节,加强监督制约,做到每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市直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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