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实行大额资金支出预算备案制度以来,共备案资金32笔,总计涉及资金520余万元,并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监督,为驻在单位合规使用大额资金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口前移,事前监督变被动为主动。对大额资金支出预算实行备案制度,通过严把决策关口,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报告范围和程序规定,确保监督提前把脉,有效推进了驻在单位党组决策权力的规范运行,也实现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精准监督,对资金的监督管理从被动变为了主动,从身后走向了一线和前沿,使发现问题线索再调查的被动情况转变为对备案发现问题就及时提醒、立即整改,达到抓早抓小、防病于未然、治病于未发的目的和效果。
聚焦问题,事中监督扎实有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通过建立大额资金支出预算备案制度、参加列席驻在单位党组会议、随机抽查等形式,紧盯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重点环节,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切实推动日常监督更加聚焦、更加准确、更加有力。同时,针对部分廉政风险点大的项目,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强化过程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截至目前,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共对3个大额资金支出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发现问题5个,促使1个培训类项目实际报销资金比预算资金少支出接近30%。
跟踪问效,事后监督突出成效。定期对各单位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或专项检查,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时整改、跟踪问效,促进大额资金使用的规范和透明。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依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截至目前,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共印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诫勉谈话处理1人、约谈3人、责成退回违纪资金15440元。(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