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方针,推进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活动扎实开展,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取得决定性胜利打下良好的基础,市公安局党委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自7月15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督察“利剑”行动。
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对行动做出批示
7月11日,《全市公安机关纪律作风集中督察“利剑”行动方案》初稿完成后,即呈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军信,李市长亲自审定方案进行批示并亲自挂帅,担任市局纪律作风集中督察“利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7月16日,李市长又在警务督察队呈报的《全市公安机关纪律作风集中督察“利剑”行动督察专报(一)》件上再次批示。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宋德启,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孙全忠也多次对“利剑”行动开展情况做出批示。市局政治部、市局保障部也大力支持配合,从局直单位,县分局抽调人员参与督察,并调拨车辆为“利剑”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铁腕督察,刚性问责保证督察实效
为保证“利剑”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7月15日,市局组织召开纪律作风集中督察“利剑”行动动员部署会,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孙全忠进行战前动员,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开展工作。全体督察人员迅速行动,发扬“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的三铁精神,确保各单位不搞工作棚架,民警切实履行职责。督察人员深入各单位、深入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或明查或暗访,对民警的执法活动、命令执行、遵守纪律、内部管理等工作进行不间断的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即刻指出,责令现场整改,问题严重的利用通报、约谈、移交等进行党纪政务处分或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和工作措施到位。
积极行动,各单位积极配合督察工作
督察中,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利剑”行动,主动接受督察、坚决配合督察、全力支持督察,坚定不移、痛下决心、借势借力推进解决本单位存在的作风浮漂、推诿扯皮、消极懈怠、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督察人员反馈或通报责令整改、追责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整改,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粉饰,全力配合督察工作,保证了“利剑”行动的顺利开展。下一步,市公安局将锲而不舍、再接再厉,在现有成绩中总结经验,寻求突破,持续开展“利剑”行动,力争促进工作更进一步,进一步扭转队伍工作作风。截至目前,督察共发现问题10类38个,编发《督察通报》4期,纪律处分1人,禁闭10人,谈话提醒13人,通报批评4人,通报批评单位13个,责令做出深刻检查22人。(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