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纪委采取多项措施切实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学习《意见》促提升。组织学习贯彻《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邀请保密局技术人员为纪检干部上课,讲解保密工作和网络安全等方面知识。
规范程序严审核。制定审核程序,纪检干部网上发文或从事其他言论相关工作,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发表。
遵纪守法定纪律。严禁纪检干部组建、参加反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等;严禁通过网络朋党结私,发表不当言论;严禁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等。
强化监督明职责。要求纪检干部严格约束自己的网络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党纪国法进行查处。由县纪委宣教室落实监督职责,对全系统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进行引导、教育和管理,做好舆情监督。(洛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