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巡察组,我今天终于能够名正言顺地退休了!”终于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老郭握着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郝奎的手激动地说道。
到了年龄自然办理退休,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对老郭来说却成了“大难题”。
老郭是新安县泰安爆破有限公司的一名已到退休年龄职工。年过六旬的他本该在家颐养天年,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却因为退休手续迟迟无法办理,难以享受国家养老福利。
原来,老郭所在的泰安爆破有限公司之前已被界定为困难企业,其职工虽无需全额缴纳基本养老金,但企业要负担部分养老滞纳金,方可办理退休。
然而泰安爆破公司因常年效益不好,能发放基本工资已是捉襟见肘,再补缴部分职工滞纳金无疑是雪上加霜。
这就出现了老郭等人“退而不能休”的状况。
今年3月,该县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对县社保中心进行巡察过程中,接到来自泰安爆破有限公司29名退休企业职工的联名信访件,反映“退休难”问题。
为此,巡察组第一时间向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详细了解,寻求解决途径,因此事牵涉单位较多,并且很多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单凭社保中心一家难以有效推动。
“群众利益无小事。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也是我们巡察的目的所在。”郝奎当即协调相关单位,各方联动办理。
县委第三巡察组随即召集泰安爆破有限公司、社保中心、科工局、市场监管局等就此事会商,确定“困难企业认定”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巡察组的推动下,社保中心、科工局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秦安爆破有限公司经济状况进行认定,确定以该公司当前经济状况,可以参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司职工退休手续。
至此,老郭等29名到龄退休人员终于免去了收纳滞纳金的后顾之忧。目前,这些人员养老保险手续已经得到顺利办理。(新安县委巡察办 许燕舞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