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四个常态化”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2018-06-05 10:39 来源: 市纪委监委网站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召开贯彻落实省委《意见》精神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洛宁县纪委监委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协调配合,统筹推进。通过常态化开展案件剖析、问题整改、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四个环节的工作,做到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到位”,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案件剖析常态化。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在所在单位开展案件剖析。并按照上级要求召开剖析大会,通报案情和处分决定,宣读剖析报告,党员干部表态发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剖析活动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遮不掩,真正达到“触及灵魂、震撼心灵”的效果,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心灵深处受到教育。

问题整改常态化。以案促改工作关键在改,要针对剖析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整改什么问题,有多少问题整改多少问题。坚持先改后建,以改促建,先解决剖析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再完善制度机制。在整改中要突出全员参与,突出群众监督,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要把问题整改与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做到同推进、同落实。

制度建设常态化。坚持正本清源、源头治理,针对剖析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监权等环节,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个性问题,要坚持一案一制原则,有什么漏洞就制定什么制度,对共性问题,要对发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归纳分析,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及时堵塞漏洞,防控风险。同时,要全面清理、审查和评估与廉政风险问题有关的制度性文件,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抓执行,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监督检查常态化。全县以案促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坚持每季度一抽查、每半年一次明察暗访,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掌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排查问题是否精准、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警示效果是否明显、制度建设是否完善。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当面反馈、书面反馈和印发通报等形式,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切实做到“四个不放过”,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洛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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