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建立廉政信息档案 开启公职人员监督新模式
2018-10-18 09: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的要求,近日,伊川县纪委监察委《关于全县公职人员信息登记备案的通知》要求,让全县“六类”公职人员自亮“家底”,自报“身份”。

明确“六类”人员。规定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由法律授权或者政府委托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为此次填报廉政档案对象。

自亮“家底”“身份”。对“六类”人员填报的信息登记备案表,明确了基本情况登记表、家庭成员和亲属情况登记表、家庭财产及年度收入情况表、本人和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表、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家庭车辆情况表、本人及家庭成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普通护照、通行证)情况表、个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方面必须如实填报的内容。

确保内容真实。此次填报《伊川县公职人员信息登记备案表》,要求填报对象要本着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的态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织)做到本单位、本部门内的“六类”人员应填尽填,确保不漏一人;同时,要认真履行“亲笔填写”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填报对象正确填报,填报内容真实可靠;对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据悉,这份电子廉政“户口”实行“一人一档,专员录入,动态更新”,实现了公职人员廉政档案管理规范化、数字化、实效化,开启了党员干部廉政监督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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