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赵村镇薛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某某挪用28户贫困户到户增收资金11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不久前,洛阳市洛宁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给基层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政警钟。
今年以来,为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洛宁县纪委监委印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2023年集中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9大类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因地制宜、统筹抓总、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注重成效”工作思路,明确任务分工,实行项目化管理,列明15家行业主管单位牵头的21项重点整治问题,并督促其对照整治项目,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细化问题类别,全面深入开展大排查。截至目前,共监督推动相关单位查纠、整改问题110余个,追缴违规资金等170余万元,讨回农民工工资近1万元。
为全面提升专项整治质效,该县纪委监委构建由6个纪检监察室牵头、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8个乡镇纪委协同监督的“室组地”监督模式,综合运用调研式、提醒式、督导式、核查式等方式,强化对各单位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的全过程跟踪监督,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25次,下发工作交办单3份,督促12个县直单位整改问题70余个;收到问题线索21条,已办结17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6人。
“微腐败”问题,“微”在基层,危在民心。为从源头上防治“微腐败”,该县纪委监委还不断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定期选取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营造清廉氛围,推动基层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清正廉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邱瑞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