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信访监督实效,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偃师市纪委监委畅通信访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积极发挥信访监督作用,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扩大信访监督覆盖面。投资45万余元,高标准建设了信访举报接待中心,设备设施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来访接待规范有序。组织各单位在重点岗位和窗口服务单位设立监督台733个,在各单位显著位置设置监督牌205个,在各镇村及各单位显著位置张贴举报公告1000余份,在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举报地址、网站、电话及短信微信等举报方式,创新方式方法拓宽信访渠道,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扩大信访监督覆盖面。
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建立完善抓早抓小机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查清弄明,处理到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防范、早发现、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2019年,运用“四种形态”94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68人次。
注重信访谈话运用,发挥信访监督实效。将被反映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作为信访谈话的重点,做到“有苗头必谈、没问题防控”。对信访反映经初核属于轻微违纪行为尚构不上立案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对责任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信访谈话提醒。对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被问责的,受到错告诬告应予澄清保护的,适时实施信访谈话,教育引导其正确对待监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2019年,开展信访谈话提醒教育229人次。(偃师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