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 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019-10-25 16:30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身边的先进典型最具说服力、影响力和感召力,今年以来,嵩县纪委监委选树了一批对党忠诚、履职尽责的先进典型,通过充分发挥这些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营造出了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嵩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

嵩县纪委监委坚持抓典型、树形象、促发展的工作基调,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立足本职岗位担当尽责,凝心聚力为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贡献力量。

典型选树体现一个“准”字。把选树重点放在那些在平凡的岗位上能够坚守初心、忠诚担当,踏实干事、无私奉献,努力作出一流业绩的典型上。在选树程序上既坚持自下而上、发挥自主推荐作用,又坚持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主动发现典型的重要作用,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典型选树模式,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

典型培养体现一个“持”字。在典型培养上坚持持之以恒,突出长远规划,重在跟踪问效。一是优化环境,为先进典型成长提供舞台。二是深化历练,通过有计划、有意识、有步骤的压担子、给任务、让先进典型积累经历阅历。三是加强引导,为先进典型成长把关定向。四是跟踪问效,为先进典型成长持续“加油”。

典型宣传体现一个“实”字。积极把握好宣传内容,通过宣传真实的事迹、真实的业绩,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认同度。积极把握好宣传方式,通过娓娓谈心、感情交流等宣传方式,使典型宣传更具贴近性、契合点,切实提高思想与情感的沟通度。积极把握好宣传时机,借助业务经验交流、党员教育活动等时机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感知先进典型的影响力、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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