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抓实“三学”贯彻新《条例》
2018-10-26 16:55

偃师市纪委监察委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切实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领导干部带头学。购买《条例》300余本,发放给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镇、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学习《条例》修订情况。把学习《条例》纳入乡镇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明确学习形式、时间、领学人,带头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纪检干部专题学。利用“清风偃师”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机关大屏幕及时推送《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同时,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日,组织纪检干部集中学习《条例》两次。大家纷纷表示,要当好新“条例”的宣传员和贯彻执行的监督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工作,对照执行、精准操作,进一步提升应用能力。

党员干部一线学。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与脱贫攻坚、“两委”换届、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联合乡镇、组织部等单位加强对乡镇、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特别是对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部分关于选举、扶贫和涉黑涉恶的修订内容进行重点学习,亮明底线,让基层党员干部知止知畏,切实树牢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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