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四举措”完善行政执法类案件 办案机制
2018-10-23 17:29

洛宁县纪委结合行政执法领域的职能特点和特征,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促进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

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培训班,针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中依据的《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培训,要求纪检干部加强学习、学深悟透,做到办案时心中有数,学以致用。

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县纪委每周召开2次案件推进会,分析研判线索处置,对反映的问题认真初核,及时掌握被调查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情况、执法权的形成、实施及执法依据,调查和分析其中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确保办案过程中有的放矢。

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优势。充分发挥15个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通过走访调研、座谈讨论、深度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驻在单位的职能定位、业务特点、权力运行分析研究。通过不定期抽查、随机走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问题严肃问责处理。

加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县纪委把加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清风洛宁”微信公众号向全县党员干部及时推送典型案例,督促发案单位认真整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办理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切实增强基层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持续高压反腐和正风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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