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好协调、督促作用,确保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效果”。近日,嵩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督导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时强调到。
为切实保证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嵩县纪委监委专项整治组到各牵头单位现场督导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工作方案、问题台账等,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量化整改措施,有的放矢,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及时将工作进度和通报情况在微信工作群中反馈发布,对整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迟缓,原地踏地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逼各牵头单位“换挡提速”,促进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截止目前,各牵头单位坚持对表对标,严格按照问题台账上罗列的问题清单,扎实开展问题整改,现已整改到位42条,11月底前完成整改26 项,持续整改32 项,确保问题整改工作见成效。(嵩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