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落马贪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触目惊心,有的买官卖官,滥用职权;有的徇私舞弊,行贿受贿;有的吃拿卡要,胡作非为;有的自甘堕落,背离党的领导……究其原因,无外乎其狂妄自大,唯我独尊,理想信念丧失,把公权力当成了自己的私器,把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资本”。栾川县纪委监委全体党员干部在认真组织学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材料》时一致表示,照镜子,正衣冠,存戒惧,守底线。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栾川县纪委监委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坚决杜绝走过场、走形式,扎扎实实,以案为镜,以案明纪。一是利用“晨读”集中学。每天坚持“晨读”半个小时,由一名同志领学,对警示教育材料中的每一个案例全文通读,要求全体人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他人的“故事”当“镜子”,从内心深处反省反思,时刻自警自律。二是以党小组为单位讨论学。把警示教育活动融入党组织学习,以党小组为单位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探讨交流。谈认识、谈体会、谈思想、谈生活,畅所欲言,直面矛盾,触及心灵。三是扩大范围重点学。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活动,分批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学习,通过剖析典型案件,深挖问题根源,把握廉政风险防范重点,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必须正确对待权力,慎重使用权力,过好权力关,经受住权力的考验,任何时候,都要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任何情况下,都要耐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气节,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栾川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彦表示。(栾川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