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希望你能化压力为动力,以更好的工作成绩回报组织的关爱。”
“请组织放心,我一定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加倍珍惜现在的岗位,拉高标杆,干好工作!”
这段对话是偃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陈贵禄收到处分决定后,教育帮带人任敬远对其进行交心谈心,帮助其重拾信心的谈话内容。自偃师市纪委监委《关于将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纳入处分决定执行的办法》出台以来,共对55名科级干部, 79名一般干部所在单位下发《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告知书》,受处分干部通过接受帮带人的学习教育,得到了受处分之后重新成长的机会。
该办法遵循因材施教的理念,对不同的受处分人员制定不同的专项教育方案,指定不同的同志做为受处分人的教育帮带人。例如:该市城管局党组、府店镇党委、高龙镇党委、公安局党组等单位直接选择党委(组)书记作为其受处分人员的帮带教育人,让受处分人充分感受到的组织的重视和温情。另一方面,在对处分人进行再教育,使帮带人在教育处分人的同时,帮带人自身也受到警醒与提高。严格落实了以案促改“个人+单位”两条线执行的模式,压实了党委的主体责任,使党委主动履行职责。(偃师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