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2019-01-23 09:46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1月18日,市委宣传部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传达学习《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市质监局瀍河区分局局长张宏志杜撰传播虚假人事任免信息问题的通报》(洛组通〔2018〕58号)、《中共洛阳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洛纪通〔2019〕1号)以及《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党规党纪》。

会上,干部科、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传达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两个通报精神,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带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对《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党规党纪》进行了认真学习。参会同志进行了学习体会发言,纷纷表示要从上述学习文件通报中汲取深刻教训,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自觉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最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杨霞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通报精神提出要求,要认真领会通报的精神和要旨,切实汲取教训,增强法纪观念;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作为镜子,引以为戒,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带头做表率,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落实;要认真领会《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党规党纪》具体内容,牢记相关内容,使党规党纪入耳入脑入心、了然于胸,成为党员干部约束行为的准则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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