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法”助推巡察整改出成效
2020-05-28 16:26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5月的骄阳下,汝阳县付店镇石柱村的香菇大棚里,工人们正热火朝天的忙碌着。村里联建的香菇公司正式投产,利用新技术种植的热菇袋料上架,仅此一项村集体收入可达22万元。长久以来困扰村两委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缺乏长远计划”的问题迎刃而解。“‘未巡先改’这一招真正督促我们村两委下定决心,打破传统保守思维模式,做到长远规划,走出一条壮大特色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实实在在给全村百姓带来新希望。”该村党支部书记周忠立由衷感叹。

石柱村是汝阳县巡察机构注重整改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汝阳县委巡察机构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推动 “未巡先改” “边巡边改”“巡后整改”巡察工作法,既找具体问题,更将整改提升做为巡察取得成效的关键,推动县级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达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政治效果。

“未巡先改”补齐短板。县委巡察机构梳理归类、举一反三,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分为5大类53个共性问题,以问题清单的形式提前集中反馈给37家未巡单位和90个未巡行政村(社区)所在的乡镇党委,注重开展共性问题集中治理,变被动巡察为主动自查,变单个解决为“全面整改”。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局、信访等部门向巡察单位通报有关问题,督促抓好自查自纠。

“边巡边改”提质增效。压实各党委(党组)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针对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实际问题以及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在巡察中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当下改马上改,先后推动解决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环境脏乱差”“道路不通”“危桥梗阻”“吃水困难”等问题20余个,用实际行动诠释“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巡后整改”问题清零。以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监督和巡察机构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抓好集中整改和限期整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截至5月26日,全县37家县本级未巡察党组织梳理自查出问题493个,已整改到位435个;90个未巡行政村(社区)所在乡镇党委梳理自查出问题246个,已整改到位190个;通过巡察共收缴各类违纪资金44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3件。(汝阳县纪委监委  赵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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