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扎实督导检查促“6-45”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2019-06-12 11:57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查摆问题不全面,整改措施随意应对;20人参加执纪审查调查安全知识测试,平均仅为71分,其中60分以下4人,而最低的只有46分;安全预案不规范,未明确安全员、未设置留置预案;情况处置“千人一面”,6份预案内容几乎完全一致……这是洛阳市纪委监委印发的一份《工作通报》。

6月5日至6日,洛阳市纪委成立2个督导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查看台账、实地检查、知识测试等方式,对孟津、新安、宜阳、老城等4个县(区)“6-45”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过后,即对督导检查情况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进行了通报,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通报指出,对于省纪委6-45问题清单,督导检查到4个县(区)还存在工作推动上重视不够、推动不力问题, 4个县(区)中有1个县(区)对此没有进行安排部署、2个县(区)没有向基层延伸。在问题查摆上,还存在查找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力问题,4个县(区)中,有的只有综合部门查摆问题、制定措施,执纪办案部门没有参与问题整改落实;有的没有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查摆,仅查摆牵头的几项问题;有的没有填写问题具体表现却填写了整改措施,还在整改情况里填写“已完成”;有的制定整改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在安全知识学习上,流于形式、成效不佳问题,随机从4个县(区)共抽取20人参加执纪审查安全知识测试,总平均分71分(90分以上3人、60分以下4人,最低分只有46分)。在整改落实上,还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安全预案不规范,有的甚至多份安全预案内容几乎相同;有的“六个必知”未体现在安全预案中、安全预案未经领导签字、未明确安全员、未设置留置预案等。

通报要求,各(市)区纪委监委要真正提高认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及时通报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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