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家住小山村,乡村用电还没有普及,每天下午放学后打发漫漫长夜的方式,就是和小伙伴在漆黑的夜色里疯玩。
尽管天那么黑,我却一点儿也不害怕。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我能清楚感受到伙伴的气息,准确地把躲在角落里的他找出来。
但在月光皎洁的晚上,我却害怕得不行。总感到飒飒的清风是黄鼠狼、狐狸跑动的声音,月影下草堆旁边晃动的影子是一头跃起的野狼。每逢这样的夜晚,我就猫在家里点上煤油灯读书。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叔叔从边防部队回家探亲。
又是一个明月夜。叔叔要我陪他去村道上走走,我一口回绝。问明原因,叔叔笑话我:“有清风相伴,明月作证,这样的夜晚,狐狸、野狼哪里藏得住?”那晚,因为有叔叔在身边,我们沿着大路走了很久很远。明月皎洁,月光朗照,视野所及,看得分明。在清风月影下,一路相伴的虫唱也成了美妙的协奏曲。
后来我考上了洛阳的一所大学,叔叔也转业到洛阳,成了某区政府一个部门的领导。
一天晚上,我在叔叔家吃饭时来了客人。客人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对叔叔说:“领导,承蒙关照,咱单位的办公楼工程干得很顺利,这是我的一点谢意!”叔叔登时变了脸:“你们的工程质量确实不错,凭本事吃饭,谢我干什么?”客人连连说:“这不,工程快完工了,还得靠你帮忙,必须得表表心意!”叔叔生气了:“心意我领了,信封你带走,要不我就送纪委去。工程上咱公事公办!”边说便把客人推出门。
客人走后,我和叔叔去公园散步。叔叔说:“清风相伴,明月作证。做任何事都有三知:天知、地知,良心知。”瞟我一眼,叔叔接着说:“你以后参加了工作,可别干坏事。明月会见证,清风会说出去!”在皎洁的月光下,伴着徐徐清风,夜色中的一切都是那么地清晰。(洛宁县纪委监委 李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