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新安县委
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11-06 20:00 来源: 新安县纪委监委

中共新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7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县委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19日向团县委进行了巡察反馈。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团县委在党的领导、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团县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责任到人,明确时限。截止目前,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16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毕或长期坚持(4个整改完成,12个长期坚持)。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定整改决心,强力推进整改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团县委党支部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县共青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

9月19日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团县委高度重视,于当天立即召开党支部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着手制定《共青团新安县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孙宏悦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9月份以来共召开专题会议3次,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

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经过多次完善,形成了《共青团新安县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建章立制,强化责任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单位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理论中心组学习、青年之家管理、财务等规章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要责任,责任人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二、从严务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认真整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9月份以来,大额资金使用均由单位开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切实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好主体责任。9月份以来,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单位重大问题事项。三是狠抓制度执行落实。制定《共青团新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中心组集体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关于“党建带团建浮于表面,基层团组织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党建带团建”理念,坚持团的建设与团的活动“两手抓”,努力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二是针对“团县委十几年未召开过团代会”情况,主动向县委汇报,谋划召开县第十四次团代会,解决团组织十几年不换届的问题。三是结合我县11个乡镇团委实际,督促届满的团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同时严格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召开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进行换届。

3、关于“基层团组织作用难以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着力加强对基层团干部的培训,增强团干部在新时代做好共青团工作的能力。把握“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这一根本定位,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加强对青年政治引领,广泛动员青年建功新时代,更好联系服务青年。二是强化指导督促。对各基层团组织工作实时指导,每月进行工作监督,每季度进行工作提示,每半年对基层团组织工作进行一次评比,年底对各基层团组织工作进行调研讲评。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进行谈话、团内通报。

4、关于“对团干部作风建设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共青团干部协管职能,进一步规范团干部管理。突出政治标准、政治素质,努力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心系广大青年、业务本领过硬、工作作风优良的团干部队伍。

5、关于“对基层团组织管理不到位,团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要求全县各团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文件规定,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实现组织生活正常化。二是按要求落实每年各基层团组织向团县委正式报告工作,团县委向团市委正式报告工作。

6、关于“全县团员管理混乱,基层组织框架未完全建立,全县团员信息底数不清,无团员台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建立了全县团员台账,摸清并动态掌握团员信息底数。二是下发通知,重新统计全县各领域、系统团员青年人数,符合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应建尽建,完善全县基层组织框架。三是按团省委要求,自2017年起,严格按照团省委分配编号发展团员,统一用上级团组织配发的申请表、团员证,不允许各学校自行购买。

7、关于“推优工作开展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与组织部沟通,建立党团推优工作联系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团组织不健全,团组织覆盖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健全全县农村基层团组织。结合全县村(社区)青年分布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团组织,并指导做好选优配齐团组织负责人。二是加强全县非公经济企业、“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建立、完善团的组织,做好该领域青年的组织、引领、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全团带队工作。特别是针对个别农村学校,着重加强指导,做好少先队工作。

9、关于“对基层团建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对基层团建的指导。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研。二是着力加强对基层团干部的培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团干部学习班。同时落实对新任职团干部的入职培训。

10、关于“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团中央的要求落实不到位,重形式、轻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坚决落实《共青团新安县委改革方案》(新办〔2017〕58号)各项要求,按照“增三性、去四化”的要求,明确团的职责定位,强化共青团的基本职责。二是强化团组织阵地管理。出台了《新安县青年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对目前全县19个青年之家进行规范。指导各青年之家开展公益服务、文化学习等共性常规服务项目,拓展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志愿者服务、困难帮扶等个性特色服务项目,使青年之家真正成为共青团联系服务青年的阵地依托,打通联系服务青年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全团抓学校”理念,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11、关于“党组织建设缺失,支部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注重发展党员,健全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单位目前1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二是完善开展党内组织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增强支部活力。

1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二是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党内组织生活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实现组织生活正常化。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3、关于“管党治党重视程度不够,纪检监督责任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向组织部门及分管领导汇报团县委班子空缺情况。待配齐团县委领导班子,明确团县委副书记主抓纪检工作,落实纪检监督责任,同时分管财务工作,完善财务分级管理制度,避免廉政风险。二是加强基础财务工作管理,单位财务人员每月核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4、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要求全县各团组织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洛青发〔2017〕28号)要求对团费进行收缴、使用,做到收缴有依据,使用去向明。二是完善基层团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按章收支,专人管理。三是做好团务公开。做好团费收缴、使用、管理的汇报和通报,接受团员监督。

15、关于“三公经费报销审批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账手续,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二是严格报账程序,单位会计要严格审查,主管领导要严格把关。

16、关于“跨区域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二是经与发票开具单位(新安县旗星广告制作中心)再次核实,该公司负责人于2012年在洛阳市洛龙区注册洛阳千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属于违规开具发票。同时针对原来开具的发票如实提供了发票清单并入账。

三、持续用力,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深化整改

巡察整改工作对我们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务实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虽然团县委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建议,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新安共青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二是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加强党务和团内有关事项公开,积极接受监督。


责任编辑: 新安县
  • 版权所有:中共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新安县监察委员会
  •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0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