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党委(组)、工委、总支,区直各单位,区属各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为持续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深化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规范全区“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坚决惩治不正之风。区纪委监委对区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了审查调查。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车管处以临聘人员郭某、孙某名义虚报套取工资违规支出问题。2019年2月郭某离职后,车管处以为其发放工资名义套取23150元;2018年3月孙某离职后,车管处以为其补发工资名义套取5400元,共计28550元。该行为经处领导班子同意,财务人员王超立经办,用于支付车管处相关费用。区纪委监委责令将所套取工资退回单位账户。
二、车管处王超立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王超立使用车管处加油卡为其个人私车加油2次共459.9元。2020年8月30日,车管处给予王某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回车管处账户。
以上问题的发生,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新增的典型问题,更是作风顽瘴痼疾的突出表现,其中违规套取资金问题有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之,这与区委推进的“作风持续提升年”行动要求严重背道而驰。反映出车管处党总支班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车管处纪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够,未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存在执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执行不彻底等问题。经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车管处党总支、车管处纪委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并责成车管处党总支举一反三,开展为期三个月整顿教育,深刻查纠存在的问题,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整顿情况报区纪委监委。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此为契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严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自查自纠,特别针对落实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公车油卡使用等问题,以作风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制度补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中共西工区纪委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