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关于对中共洛阳车站地区管理处总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的通报
2021-10-13 10:08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

区属各党委(组)、工委、总支,区直各单位,区属各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为持续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深化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规范全区“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坚决惩治不正之风区纪委监委对区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了审查调查。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车管处以临聘人员郭某、孙某名义虚报套取工资违规支出问题20192月郭某离职后,车管处以为其发放工资名义套取23150元;20183月孙某离职后,车管处以为其补发工资名义套取5400共计28550元。该行为经处领导班子同意,财务人员王超立经办,用于支付车管处相关费用。区纪委监委责令将所套取工资退回单位账户

二、车管处王超立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王超立使用车管处加油卡为其个人私车加油2次共459.9元。2020830日,车管处给予王某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回车管处账户。

以上问题的发生,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新增的典型问题,更是作风顽瘴痼疾的突出表现,其中违规套取资金问题有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之,这与区委推进的“作风持续提升年”行动要求严重背道而驰。反映出车管处党总支班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车管处纪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够,未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存在执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执行不彻底等问题。经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车管处党总支、车管处纪委予以通报批评处理责成车管处党总支举一反三,开展为期三个月整顿教育,深刻查纠存在的问题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整顿情况报区纪委监委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此为契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严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自查自纠,特别针对落实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公车油卡使用等问题以作风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制度补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中共西工区纪委

                            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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