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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原调研员王修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 2020-11-06 17:18 来源: 清风南阳

  2019年6月19日,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原调研员王修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修志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漠,无视党纪国法。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党的十八大后收受他人礼金,并在带队外出学习期间同意并参与学员借机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家庭房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车辆,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搞权钱交易。
  
  王修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于2019年10月14日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修志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修志简历
  
  王修志,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信阳市商城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7月任南阳市21世纪议程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2008年3月任南阳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6年2月任南阳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9年1月至案发任南阳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员。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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