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6日,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西峡县政府原党组成员杜威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威业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以权谋私,破纪破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出售集体房屋;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额财物,搞权钱交易。
杜威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于2019年11月21日报中共南阳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杜威业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杜威业简历
杜威业,男,1964年12月出生,汉族,西峡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
2003年5月任西峡县阳城乡党委书记;
2011年9月任西峡县阳城镇党委书记(副县级待遇);
2012年12月至案发任西峡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