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南阳市畜牧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岁丰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岁丰军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借机大吃大喝,违规列支招待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套取单位资金设立“小金库”,并参与赌博;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资产巨额损失;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
岁丰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于2019年4月1日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岁丰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岁丰军简历
岁丰军,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邓州市人,大学文化程度。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10月参加工作。
2008年12月任南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2012年7月任南阳市黄牛良种繁育场场长;
2016年5月至案发任南阳市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