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淅川:强化落实安全制度 确保执纪办案安全
发布时间: 2022-07-05 15:05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切实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安全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纪委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淅川县纪委监委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确保执纪办案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要求。根据《意见》关于“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省纪委每季度开展执纪办案安全检查和考评的方案细则,针对当前我县“走读式”谈话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的通知》,以文件形式对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

  

  抓实安全学习,筑牢思想基础。为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扎实做好执纪办案安全学习教育,要求各执纪办案部门准备《安全首课学习记录本》,将每一个案件安全首课学习情况详细记录,案件结束装卷时,将学习记录复印一并装卷。同时,不定期组织安全知识测试,今年以来,已组织不同范围集中知识测试3次。以全面系统的安全知识学习,筑牢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确保执纪办案安全的思想基础。

  

  突出领导首谈,做实思想工作。坚决落实《意见》要求,明确要求“与审查调查主要对象的第一场谈话原则上由分管领导首谈;与关键涉案人员的第一场谈话原则上由审查调查组负责人首谈”,主要向谈话对象讲明政策纪律,传达组织关心关怀,要求端正态度、积极配合。提醒各执纪办案部门在开展谈话前,提前向分管领导汇报好、谋划好时间安排,严格按要求落实领导首谈制度,通过真正做实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谈话安全。(曹宇博)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阳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豫ICP备11026770号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229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48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