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突出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市直交通系统各单位“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突出检查重点。组成专门督导检查组2个,对各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帮圈文化”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及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双节”期间严肃作风纪律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和问题多发部门,对被检查单位公务灶开展实地检查,查阅单位财务账簿,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工作日饮酒、违规公务接待、变相用公款旅游、公车接送学生、探亲访友、外出游玩等公车私用问题和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等问题。在明察的基础上,督查组还适时组织暗访,对“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进行深挖。
强化监督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监督检查组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多形式、多角度对市直交通系统“双节”期间正风肃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下发整改通知书,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同时实行监督检查日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新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受理处置
严肃责任追究。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双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不部署、不检查、不落实的,将督促相关单位启动问责程序;对履职工作抓的不紧、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