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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紧握“四要点” 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发布时间: 2019-01-06 21:01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积极适应派驻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实际、找准定位、理清职责,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提升,突出把握“四要点”促进派驻监督见常态、见实效。
 
   制度建设促规范。按照《南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在加强与被监督单位联系、创新监督手段、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正确行使权力;建立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机制,全面掌握派驻单位情况和廉情动态;建立日常沟通联络制度和例会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助力规范监督履职。
 
   纪律教育抓经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被监督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追求高标准、明确界限、守住底线;围绕政治纪律规矩、作风纪律建设等问题,督促被监督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廉政纪律专题教育,做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全覆盖、重点热点岗位人员全覆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全覆盖,绷紧和筑牢廉洁自律这根弦。
 
   “四风”纠治重持久。坚持围绕被监督单位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多层级、多频次的“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形成“单位自查、纪检监察组突击查、纪检组组织被监督单位联合交叉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格局,重点督查“衙门”作风、“不作为、慢作为”等工作状态差和服务效能低的问题,检查被监督单位存在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着力及时发现和纠治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挺纪于前成常态。坚持抓早抓小、挺纪于前,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运用,利用好日常交流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手段,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坚持利用相关会议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对科级干部和重要时间节点对全体党员干部等多层面进行集体谈心谈话,以达到提醒和警戒作用;对于轻微违纪干部由被监督单位领导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批评教育,实施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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