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个别问题就整改而整改,未从根源上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建议对照反馈问题再细化措施、抓实整改……”桐柏县委巡察办会议室内,联审小组正在对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对象的整改方案进行“把脉会诊”。
近年来,桐柏县委巡察办紧盯巡察整改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积极探索“反馈—整改—监督—评估”的全链条整改监督机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打出了一套有声势、见实效的“组合拳”。
在巡察反馈环节,桐柏县委巡察办坚持巡察整改从反馈开始,县级分管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巡察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列席反馈会议,将反馈意见分别抄送县级领导、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今年以来,县级领导累计参加分管联系单位的巡察反馈会16次。
在审核把关环节,桐柏县委巡察办采取“纪组巡”“联审把关”和“三审核一报告一通报”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组组成的联审小组对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整改报告进行审核,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并要求限期细化完善,确保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整改。今年以来,共对11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递交的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整改工作报告进行联审把关。
在检查评估环节,桐柏县委巡察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督查落实委员会,依据《桐柏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及评估细则,采取“一听、二看、三谈、四访、五评”的方式逐一了解核实整改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效果进行“量化式”评估,按照初评打分、会商研判、集体决定三项程序,围绕组织整改落实、整改到位率,移交事项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4项指标20项具体内容,综合评估打分,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将整改成效贯穿整改全过程,杜绝虚假整改、敷衍应付现象。今年以来,共对11家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形成评估报告,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正在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坚决防止整改前紧后松、措施不严不实、应付整改等问题。
“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不断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更好发挥巡察利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桐柏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邢万里 韩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