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构建全面监督体系,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协助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委政法委机关内部监督和派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总结实践经验,完善贯通协同“三机制一清单”,实现内部监督与派驻监督衔接顺畅、同向发力、协同高效。
建立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市委政法委机关办公室、政治部、督查督办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具有监督职能的机构在机关财务、值班备勤、干部人事、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监督职责,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加强日常联络、坚持定期会商、互通重要信息。办公室、政治部、督查督办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分别确定联络员,确保和派驻组沟通顺畅。由派驻组定期组织相关机构进行会商,通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讨论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对机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相互通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建立协作联系机制。密切协作配合、科学统筹力量、加强工作联动。明确在日常监督检查、办理案件、巡察整改、政治督察等工作中,科学统筹机关内部监督力量,积极支持派驻监督。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明确办公室、政治部、督查督办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相互移送问题线索以及向派驻组移送问题线索的范围、方式,规范移送方式,强化线索办理。
《意见》印发以来,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与市委政法委相关内部机构顺畅衔接、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开展了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未巡先改”等工作,机关作风有力提升,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