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南阳市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通过细化规范适用情形、制发程序、格式内容、跟踪督办、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推动依规依纪依法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做实做细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
《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适用情形,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日常监督、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过程中应当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的情形进行明确,提出对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的8种适用情形、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的6种适用情形,并建立不需要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的8条负面清单,严格发放范围,避免应发未发、滥发乱发等情况发生。规范制发程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时间、文书格式、程序规范、整改落实、检查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不断完善从提出建议到跟踪落实的工作程序。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承办、谁建议”原则,由承办部门负责具体起草,经法规室核法、办公室核文后,层报主要负责人审批,最后以市纪委监委正式文件发出,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
为确保提出的对策建议可行、易操作,《工作指引》注重靶向施治,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谋划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在发现问题上“求准”,在分析问题上“求深”,在提出建议上“求实”,加强对典型案件的研判剖析,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背后的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风险,注重查找体制机制问题、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精准研判问题提出建议。
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工作指引》提出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回访,综合运用实地监督检查、限期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整改成效验收把关,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漏洞堵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载体。”南阳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不断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建立多部门会商研判工作机制,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精准度,完善“发现问题—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常态监督—跟踪回访—结果运用”工作闭环,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提醒纠偏、源头治理作用,持续放大监督效能。(梁稳 曾庆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