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日禁止饮酒的规定》的出台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至此,工作日禁止饮酒成为了纪检监察干部不能逾越的纪律红线。这是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整顿年”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具体实践,对打铁人既是严管,更是厚爱。短短400余字,实则告诫纪检监察干部“莫让‘一杯酒’毁了一辈子”。
“酒桌文化”在中国历史渊源。据载,早期酒文化是政治文化的一部分,与祭祀、庆典等礼仪结合紧密,人们借助于酒宴,迎宾送客,聚朋会友,彼此沟通,传递友情,酒作为一种交际媒介,发挥了独到的作用。几何时,酒宴成为了的不法分子手中一种利益输送的工具,极少数干部“不吃喝不办事、不给好处不做事”的错误权力观被一些“有心人”盯上,觥筹交错间,寄情杯盏,暗中设局。“喝的是酒,喷的是感情,讲的是关系,办的是事情”概括了酒桌歪风的本质,其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
纵观诸多腐败案例,很多党员干部乃至纪检监察干部最终堕入腐化的深渊,最先都是在酒桌上被“挖坑”“设局”。回顾案情经过,且不说内在理想信念缺失是其蜕变的主要因素,贪婪的私欲使其放松了警惕,习以为常的“人情往来”为“酒桌饭局”披上了华丽的外衣,参加是正常,不参加倒成了一种“不入流”。常而往之,一位位“好干部”淹死在了浅浅的酒杯里,成了“阶下囚”,因为“一杯酒”,毁了一辈子。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在饭局中、在酒桌上被朋友圈的熟人“围猎”。“打铁必须自身硬”,如何做到正人先正己,《南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日禁止饮酒的规定》便应运而生了。“严禁在工作日(含承担有工作任务的节假日)饮酒;适用对象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含抽调人员);个人违反3次的,须在1个月内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禁酒规定之严格,处罚力度之严厉,使其成为最严“禁酒令”。
人们常说党员干部是一面旗帜。那么纪检监察干部则是一面镜子,既要照别人,更要照自己。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的重要使命,要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既要做铁面执纪,不徇私情,又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南阳市纪委率先在纪检监察系统内下达了禁酒令,对于纪检监察干部干部是严管,更是厚爱。
酒是麻醉剂,最严“禁酒令”则是强心针。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唯有牢记使命、不忘初心,才能在面对人情世故干扰时,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才不会在酒杯里泡软了信念和基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守《南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日禁止饮酒的规定》,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将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工作日不饮酒成为纪检监察系统一张亮丽的名片,成为玉乡党员干部的一种行动自觉,为当地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注入新的活力。(镇平县纪委宋磊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