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邓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邓州市       发布时间:2021-07-09 18:0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1日,巡察组向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带头、筑牢意识,肩负起巡察整改工作政治责任

对照南阳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水利局党组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坚持以整改落实促“三农”理念提升,坚持整改落实与水利行业实施乡村振兴建设发展紧密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坚持持续用力、抓实抓牢。2月19日,水利局召开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会议,局党组对水利系统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共列出涉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坑塘治理等23项具体工作任务,同时明确了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并制定工作台账督导落实。3月8日,水利局召开阶段重点工作推进会,就调研全市水资源利用、地下水压采等事关富农、兴农等重大举措进行安排部署。3月28日,水利局召开“十四五”规划专题会议,就水利行业结合“十四五”规划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以水利项目建设带动乡村振兴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3月29日,水利局党组部署我市乡村建设规划等阶段重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分管负责人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邓州市水利局党组始终坚持以更严的标准,持续的督导,抓好整改落实政治责任。聚焦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在健全城乡水系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大力实施农村涉水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民生福祉提升等水利行业行动;积极探索具有邓州水利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局党组全面对照问题清单中指出的政治站位、职责履行、作风纪律等方面意见,自觉深挖细化,查摆短板漏项,共梳理3方面18个具体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细化分解的18个问题已经整改13个,5个问题现正在积极推进,整改率72%。

二、践行宗旨、深入推动,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做实抓牢

1.关于“在2018 ~ 2020年班子会议和党组会议记录中,涉及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文件学习只有2020年的2次,未见其他年份学习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党组定期召开会议以及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各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文件、指示精神、工作部署;研究落实本部门乡村振兴具体工作。(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局属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意见,强化干部职工理论根基,把握政策方向。(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学政策、学法规、学党史,强化宗旨意识,筑牢“两个维护”。

2.关于“在2020年11月3日的民主测评中,部分同志认为党组存在组织学习研究不够,思想认识、政治站位不高、没有真正学懂弄通悟透、没有当成政治任务来对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局领导班子结合阶段性及年度水利工作实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生态发展、农村安全饮水等涉及乡村振兴领域具体措施。(2)成立水利局“十四五”规划工作专班,党组成员多次赴省厅汇报邓州水利“十四五”规划情况,积极协调争取水利项目。(3)党组认真调研、高标准谋划水利“十四五”规划项目,重点推进城北区域生态水源问题规划和项目谋划,积极解决我市城北地区工程性缺水问题。(4)组织开展专题政策法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筑牢依法行政观念,增强履职尽责意识。

3.关于“2020年11月3日走访中发现,在湍河董寨大桥段河道内堆积约20万立方米砂石弃料,属于河道“四乱”,没有清除”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1)编制完成《邓州市湍河内邓交界处至裴营魏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项目已通过发改委批复和省林业厅湿地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即将进入招标环节;(3)计划对湍河内邓交界处至裴营魏寺段河道38.5公里进行综合整治,彻底清理砂石弃料问题。

4.关于“在11月3日走访中发现,在湍河董寨大桥东(河北岸)存在堆放生活垃圾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市河长办于2020年12月1日向罗庄镇河长制办公室下发通知(邓河办交办﹝2020﹞50号),要求其迅速整改、强化职责、全面排查、举一反三;(2)罗庄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项会议,要求相关单位及沿河村庄对河道范围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开展拉网式排查,责令东寨村对董寨大桥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3)罗庄镇人民政府依据河长制平台数据,开展一周一统计及排名,对排名落后乡镇予以通报批评;(4)罗庄镇、村级河长加大巡河频次,要求镇、村级河长将巡河图片及时上传,巡河记录安排专人保管。(5)市河长办于2021年4月15日向罗庄镇人民政府下发通知(邓河交办﹝2021﹞21号),要求其加强对问题位置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遏制问题反弹。

5.关于“在11月4日走访中发现,石林镇贾寨村黑王营自然村马西河内水体呈红褐色,臭气冲天。经排查发现上游有5家养猪场向马西河偷排、乱排猪粪”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市河长办于2020年12月1日向十林镇人民政府、环保局、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邓河办交办﹝2020﹞49号),要求尽快组织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对各类排污口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2)十林镇人民政府于当日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整改,调用挖掘机对马西河支流邓习路段东边沟内沉淀的黄泥浆进行清理;组织人员对贾寨村段上游河道内的生活垃圾和秸秆进行清理;制定贾寨村旱厕改厕计划,生活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4)市河长办公2021年4月15日向十林镇人民政府下发通知(邓河办交办﹝2021﹞20号),要求进行问题“回头看”,并反馈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6.关于“在11月12日走访中发现,得子河上游污染严重。经排查发现是九龙镇牧原养猪场排污导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市河长办于2020年12月1日向九龙镇人民政府、环保局、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邓河办交办﹝2020﹞51号),要求立即开展现场核查,加大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养殖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求九龙镇政府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河道内存在的生活垃圾、淤泥、养殖粪便,及可能汇入河道内的养殖类、生活类排污口开展集中整治。(2)九龙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1日~5日对镇牧原养猪厂进行排查,发现部分沟渠被垃圾、秸秆、花生秧等农作物堵塞,致使水流不畅、水质浑浊,随即对问题沟渠进行了清淤整改。(3)九龙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日派人对该段河水取样,未发现牧原养殖场向得子河支流排污。(4)市河长办于2021年4月15日向九龙镇人民政府下发通知(邓河办交办﹝2021﹞22号),要求其向牧原养殖场宣传水法律法规;加强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反馈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7.关于“水利局重点项目推进乏力,2018年以来安排的重点水利项目11个,止巡察结束仍有6个未完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1)河长制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实施,项目主体及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完毕。(2)刁河张营至马楼段河道治理工程;排子河马厂至胡洼段河道治理工程。①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18〕35号),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享受省定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农〔2018〕181号)文件规定要求,市政府对该项目资金进行了统筹整合,集中用于脱贫攻坚。②两个项目涉及中央资金部分已建设完毕。(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九龙项目区;中小河流重点县白牛2、穰东项目区;排子河胡洼至榆林段河道治理工程。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豫办〔2018〕35号),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豫财农〔2018〕181号)文件规定要求,市政府对上述项目资金进行了统筹整合,集中用于脱贫攻坚。

8.关于“6亿方农业灌溉水资源利用项目,仅做了前期初步设计,没有实质性实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2020年5月29日,市发改委下发《邓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邓州市孟楼水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邓发改审批﹝2020﹞50号);5月30日,下发《邓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邓州市都司水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邓发改审批﹝2020﹞51号)。同意孟楼、都司水厂项目建设。(2)2020年10月15日,市水利局召开邓州市6亿方水合理利用工作推进会,就6亿方水利用规划方案、项目工程规划、水量分配、“十四五”规划等进行了集体研究,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安排部署。(3)2021年2月19日,水利局召开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会,安排职能科室完成6亿方水资源利用方案,该方案已编制完成。(4)2020年6-12月,市水利局多次召开规划会议研究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初步编制成果;2021年4月,依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对编制规划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5)水利局党组成员多次向市主要领导、南阳市水利局、省水利厅等部门主要领导汇报邓州水利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6)2021年3月31日,市政府发布《邓州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邓拟征﹝2021﹞1号),就九龙、桑庄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需征收集体土地予以公示。

9.关于“财政资金投入不足。2019年千村万塘整治1795座(含2018年的136座),其中2018年项目投资2400万元,整治136座;2019年邓州市政府投资433.05万元奖补资金,整治192座,1467座无项目资金支持。止2020年11月17日,邓州市政府2019年应拨放的433.05万元奖补资金还未拨付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1)2021年2月5日,水利局向市政府递请《关于拨付邓州市2020年“千村万塘”综合整治工程奖补资金的请示》,待政府办公会研究批复。(2)由于市级财政2019~2020年度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等主要方向,目前2019年千村万塘综合整治奖补资金正在分批拨付,现已拨付奖补资金总额30%。

10.关于“部分坑塘整治简单,导致整治效果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2020年12月1日,市千村万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九龙镇政府下达《关于九龙镇大陂村坑塘整治验收不合格等情况的交办》,责成其对整治的坑塘开展清查并落实相关整改工作。九龙镇政府组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问题村委和塘长予以问题整改。(2)2020年12月1日,市千村万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文渠镇政府下达《关于文渠镇许营村坑塘整治验收不合格等情况的交办》,责成其对整治的坑塘开展清查并落实相关整改工作。九龙镇政府组成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问题村委和塘长对坑塘周边杂草、垃圾、水草进行清理,对问题进行整改。(3)2020年12月1日,市千村万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十林镇政府下达《关于十林镇罗岗村坑塘整治验收不合格等情况的交办》,责成其对整治的坑塘开展清查并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十林镇政府成立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责令罗岗村委会对问题进行整改。(4)2021年4月19日,市千村万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问题乡镇进行了实地走访“回头看”,相关问题已整治完毕。

11.关于“进度较慢。2020年坑塘整治任务1463座,开工效率低,止2020年11月20日开工率不足50%,在15个乡镇的36个行政村走访中,很少见到正在治理施工的场面。如张楼镇吴集村、文渠乡孔楼村、腰店镇五龙村、小杨营乡东楼村”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截止2021年2月20日,2020年度坑塘整治项目已完工,现待市级验收。(1)2021年4月16日,市千村万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张楼乡政府下达《关于张楼乡吴集村坑塘整治进度慢未见治理场面问题整改的通知》,责成其落实整改工作。4月19日,张楼乡吴集村村委会就相关情况予以说明,明确其已完成整治规划,并已申请专项资金,即将予以开工建设。(2)2021年4月16日,市千村万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文渠镇政府下达《关于文渠乡孔楼村坑塘整治进度慢未见治理场面问题整改的通知》,责成其落实整改工作。文渠镇政府成立调查组予以调查核实。4月18日,文渠镇政府就相关情况予以说明,明确其责令孔楼村委加紧施工,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任务。(3)2021年4月16日,市千村万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腰店镇政府下达《关于腰店镇五龙村坑塘整治进度慢未见治理场面问题整改的通知》,责成其落实整改工作。腰店镇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4月19日,腰店镇政府就相关情况予以说明,明确其正积极筹措资金,责令五龙村委加快施工进度,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4)2021年4月16日,市千村万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小杨营镇政府下达《关于小杨营镇东楼村坑塘整治进度慢未见治理场面问题整改的通知》,责成其落实整改工作。4月19日,小杨营镇人民政府就整改情况予以说明,明确其已于2020年对全镇各行政村坑塘进行查验,2021年4月10日,东楼村坑塘已予修边护理。

12.关于“建后管护不到位。部分已治理的坑塘仍存在管理流于形式、管护机制不能及时跟进落实等问题,整治过的坑塘又出现污水乱排、垃圾乱倒、水中有漂浮物等问题,部分整治过的坑塘出现干塘现象,违背了整治的初衷。如裴营乡玉皇村、大曾村、穰东镇三教村”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2020年12月1日,市千村万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裴营乡政府下达《关于裴营乡玉皇村、大曾村已整治坑塘管理流于形式等情况的整改通知》,责成其开展清查、落实整改、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裴营乡政府成立调查组,安排部署整改;12月2日,裴营乡政府就整改情况予以说明,明确其已抽调垃圾清运员对问题坑塘进行了打扫清理,要求塘长履职尽责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2020年12月1日,市千村万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穰东镇政府下达《关于穰东镇三教村已整治坑塘管理流于形式等情况的整改通知》,责成其开展清查、落实整改、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穰东镇组织农业中心及三教村“两委”会议,制定整改措施。12月2日,穰东镇政府就整改情况予以说明,明确其已对三教村相关坑塘进行了重新平整、对周边杂树及塘中芦苇等进行了清理,确定了坑塘负责人,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3)2020年12月2日,市千村万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市各乡镇办下达《关于已整治坑塘管理流于形式等情况的整改通知》,要求各乡镇办对其整治的坑塘进行全面自查、明确分工、限时解决。

13.关于“在农村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工作中,推动力度不够和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工程推进缓慢。2020年止11月底,6座水厂只有赵集水厂已经建成,具备通水条件,但仍未通水。九龙水厂、桑庄水厂、都司水厂、孟楼水厂和夏集水厂均未开工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1)截止2020年12月,赵集水厂通过项目验收,实现全线通水运营,经邓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达水质达标。(2)桑庄水厂、九龙水厂利用亚行资金,资金已到位,目前进入招投标程序,预计2021年9月开工建设。(3)都司水厂、孟楼水厂、夏集水厂已经纳入全省地下水置换规划,目前进入专项债入库审核阶段。

14.关于“走访发现,汲滩镇廖寨村湍河采砂点带病作业。沉淀池不规范,污水处理不达标排放;围挡不到位,覆盖不到位;采砂船属于三无船只,没有安排GPS卫星定位装置。采砂公司现场工作人员没有测量实际采砂深度,存在慢作为不作为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依照廖寨(刁堤)村砂厂试生产期间存在的违法问题,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砂厂做出如下处理:(1)2020年10月22日下发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2)2020年10月23日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将采砂船只清理到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对采砂现场进行平整覆盖。(3)2020年10月23日,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水政监察规定》《河南省河道采砂现场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市天行砂石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撤销豫邓砂许可﹝2020﹞1、2号采砂许可证决定的通知》,2020年10月25日该砂场已按要求予以关停,并对现场予以覆盖。(4)水利局河道管理部门与市公安局砂警大队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打击各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15.关于“民主测评中部分同志认为,党组在作风纪律方面存在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坚持开门整改,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邮箱,接待来人来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工作实绩进行专项考核,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确保各类意见问题反映渠道畅通。(2)党组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整改会议,严肃认真整改;通过党组会议、局例会听取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等方式督促巡察整改工作落实。(3)党组加大“四风”整治力度,对工作中的“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人严肃问责,先后有2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正待组织处理。

16.关于“水利局在农业水价改革示范区项目建成后,检查不到位,闸门启闭设施损毁,末级渠系年久失修,部分渠道损坏、淤积,造成灌区未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1)2020年12月16日,刘新明副市长至水利局调研水利系统“十四五”工作谋划,就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做出相关指示和工作部署。(2)2021年1月4日,水利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农业中和水价综合改革工作。2月19日,水利局召开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会,要求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要加大与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的工作衔接和分工协作,并要求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牵头落实水利工程全流程管理,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3)2021年3月28日,水利局召开“十四五”规划专题会,研究落实“十四五”项目谋划情况;党组成员多次赴省厅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争取项目资金支持。4月23日,水利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水利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履职尽责,加快研究论证实施6亿方水资源利用问题。

17.关于“水利局在重点灌区项目申报时,仅满足于将城北十余个乡镇的灌溉项目列入省水利“十四五”规划,对后续项目是否审批、是否落地跟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2020年1月5日邀请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人员赴邓就南阳引丹灌区二期工程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沟通和现场查看。(2)编制完成《南阳引丹灌区二期工程供水方案及影响分析》方案,已向市主要领导汇报,征求意见和建议。(3)水利局党组十余次召开党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利项目“十四五”规划,并向省水利厅、南阳市水利局、市委市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推荐业务骨干赴省水利厅挂职锻炼、研究政策、协调项目,及时跟进项目进展。基本确定拟进入国家级“十四五”项目1项,省级“十四五”项目4项。

18.关于“个别乡镇“千村万塘”综合整治工作涉嫌套取奖补资金,资料显示,裴营乡某某村1座坑塘已经验收,上级拟拨付奖补资金2.52万元,但在乡村干部带领下实地调查走访,未找到该坑塘”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经调查,裴营乡玉皇村上庄村1座待整治坑塘,因存在纠纷无法实施;为此,裴营乡将玉皇村上庄自然村坑塘1座调整为整治前郑村轩店自然村坑塘1座。(2)已配合市纪委对该问题进行调查,该资金未拨付。(3)已开展治理成效回头看。(4)目前,2019年贫困村千村万塘综合整治奖补资金正在分批次拨付。

三、注重效果、严肃纪律,牢牢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职责

水利局党组将继续围绕巡察整改要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督导和典型问题通报,巩固整改成效。

(一)紧盯重点问题,抓好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自查,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整改责任,按照立行立改、限时整改的要求,对照清单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条条真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防范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巡察反馈发现的问题及倾向性问题进行总结,完善措施,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加强对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制定长效整改和监督整改落实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弹。二是注重对整改成效的总结提炼,不断研究问题、探索机制、巩固成果。

(三)做好宣传报道,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将巡察整改情况以适当范围及形式进行通报和宣传报道,在系统内形成鲜明导向。二是通过适当的方式,将整改情况向党内和水利局干部职工公布,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让整改工作在监督下有序推进。

水利局党组本着对上级党委高度负责的态度,着力提升和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积极探索将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全面推动行业发展、事业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2366699;邮政信箱:邓州市雷锋西路296号,邮政编码:474150;电子邮箱:dsbgs2015@163.com。

 

 

中共邓州市水利局党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