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法治的缰绳驾驭权力”。权力若缺乏约束,极易滋生腐败,法治则是管住权力、防范腐败的坚实依托。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监督职能定位,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公权力运行监督全过程,推动公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规范、有序、公正运行。
以常态化纪法教育浸润人心,夯实公权力依规运行的思想根基。约束公权力运行,重在校准党员干部的思想坐标。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分层分类施教,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人群精准施教,结合岗位廉洁风险定制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任前廉政提醒等。依托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开展沉浸式、靶向式警示教育,深挖公权力失控背后的思想根源,让党员干部更加真切、直观地感受到权力失范的严重危害,时刻明晰行权边界、严守纪法底线。
以精准化依法惩治正风肃纪,筑牢公权力不可逾越的刚性防线。彰显制度威慑,贵在刚性落地执行。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确保公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法治检验。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精准查处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徇私谋利、失职渎职、利益输送等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对突破纪法底线的违规用权行为坚决严肃处置。
以系统化制度治理提质增效,健全约束公权力的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要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办案撬动源头治理,立足案件查办、日常监督发现的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精准推动责任单位健全权责清晰、流程严密、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同时,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补齐制度短板。通过将法治思维嵌入公权力监督全链条,从源头上压缩权力任性空间,构建用权有规、履职有责、失责必究的规范化运行格局。
(作者系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