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责强责抓落实 深查真改促提升
来源: 社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15 11:12 
  

“针对第7项监督检查部门没有将监督沉到一线的问题,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检查,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整改。”

“针对第29项有关监督检查协作配合不顺畅的问题,可以结合各监督检查室、纪工委、乡镇联合作战,由案管室牵头整改。”

12月3日,社旗县纪委监委“6-45”问题整改专题研讨会召开,与会人员对照问题台账,逐项分析研判,细化整改举措。

自“6-45”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实施项目化管理,突出精准化整改,落实清单化销号,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提升。

根据《全省纪检监察系统2020年“6-45”问题清单》,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认领问题,逐项对照查摆。严格按照“全面对照、全面查摆、全面整改、全面落实”的要求,一项不漏认领问题,全部列入整改台账。对于去年已经整改的问题,坚决避免反弹;对于暂时不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预防。

为确保把存在的问题查深查透,把整改措施定实定细,该县深入剖析、找准症结,研究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可量化的整改措施。所有整改措施均明确整改时限,需长期坚持整改的,明确本年度整改任务和阶段性具体目标;去年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一并列入本年度整改计划,持续抓好整改。

问题既要查得清,更要改得实。根据要求,每项整改任务均分解到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牵头(责任)部门围绕牵头(负责)整改的问题,建立本部门整改台账,做到年度有目标、每月有计划、每周有进展,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除此之外,县纪委监委“6-45”问题整改办公室在汇总牵头部门整改任务基础上,建立整改总台账,实时掌握、及时督促各项整改任务进展,确保完成全年整改任务。

每项整改任务完成后,由牵头(责任)部门提出销号申请,经分(协)管领导审核同意销号并签字背书;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背书,报县纪委监委整改落实办公室备案。年度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整改台账,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销号,报县纪委监委整改落实办公室备案,通过严格审核把关,持续提升整改质量。(康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