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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1-05 08:00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30日至8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2日,巡察组向中共南阳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端正态度,敢于面对,全面认领,坚决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

  

  (一)迅速组织动员发动。9月22日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市民政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张国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9月30日召开全体会议再次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印发《中共南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分专题分科室、单位下发整改台账,真正做到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11月27日,党组书记张国强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整改进度,加大整改力度,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

  

  (二)详细分解落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及时准确认领任务,并组织各科室、各单位集体研究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经市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于10月21日,制定出台了《中共南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分为63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实施项目化推进,严卡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全程督查督办推进。为确保措施可行性、任务完成度和工作到位率,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整改工作台账,定期对各责任科室整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临近整改时限但仍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和整改过程中有偏差、不到位事项及时通报,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提醒督促迅速落实整改,对账销号。截止目前,《整改方案》涉及的6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事项53项,整改率84.1%。

  

  (四)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层面与贯彻落实层面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从个别中发现共性的问题,从问题中剖析深层原因,以小见大、把握规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堵塞党建、财务、作风提升等重点领域的制度漏洞,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做到工作推进到哪制度覆盖到哪,问题出现在哪制度完善到哪。11月27日召开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暨作风整顿推进会上,局党组书记张国强带头深刻反思,检视全局工作作风问题,再次重申民政系统内“3456”行业准则,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制度。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部门要“聚焦特殊群体”重要指示方面

  

  1.关于低保工作不够扎实,建档立卡未脱贫户与低保户“两户合一”未落实到位,低保户评定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两户合一未落实到位、低保评定不精准问题。截止9月28日,卧龙区未脱贫人员2266人,未纳入救助1人(不符合条件),其中纳入低保1806人,纳入特困431人,纳入孤儿22人,死亡6人,不符合条件1人,已经实现两户合一。唐河县未脱贫人员6694人,全部纳入救助,其中纳入低保5124人,纳入特困1453人,纳入孤儿116人,特困亡故1人,已经实现两户合一。此外,审计发现唐河县违规享受低保286人,涉及资金181988.8元。除去重复计算资金,实际资金178308.4元,已经全部追缴完毕。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盲区,全市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性政策措施尚未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关于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疾病防控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关心关爱流浪儿童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的通知》;联合共青团、妇联印发《南阳市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市中级法院等9部门印发《南阳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联合教育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对接市公安局、教育局等30多个市直单位,调整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名单,目前,正在请示市政府批准由市领导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全市建成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1家;全市已配备儿童督导员240名,儿童村主任4000余名,信息全部准确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三是向省民政厅申请南阳市社会福利院区域性集中养育项目,将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院)打造成集养、治、教、康、社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实现区域内孤弃儿童集中养育全覆盖,并以专业化的社会服务逐步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按照中央、省有关要求,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院)全面接收县级福利机构移交的孤弃儿童,截止目前,已移交27名孤弃儿童。四是争取市级福彩公益金10万元,选取两家机构利用三个月时间,开展留守儿童心理疏导项目。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城区“拦街乞讨”顽疾久治不愈,对救助对象心理疏导、思想教育存在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救助站内新成立救助管理二科,专项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街头流动救助、源头治理及心理疏导等工作,分成3个小组每天在中心城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对正在街头流浪乞讨的人员实施流动救助。对于职业乞讨者,以劝导为主,讲解救助政策,经过劝导大多数乞讨者都已自行离开,街面的职业乞讨者明显减少。每天的街头流动救助工作做详实、完整的台账,每个接受救助的对象也都填写了详细的救助档案。截止目前共救助89人,其中直接送定点医院4人,接回站上16人,站外救助67人。二是救助站专门成立了社会工作小组,由五名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同志组成,旨在为救助工作引入社会工作的方法,对流浪乞讨者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摆脱流浪生活,减少流浪乞讨者数量。三是开展源头治理工作:①针对反复流浪乞讨人员,制定工作方案;②针对每个对象的详细情况,建立信息库;③截止目前,我们已对近年来在市区反复流浪乞讨及职业乞讨的19名人员的个人及相关信息以表格的形式做了详细统计,其中卧龙区6人,宛城区6人,镇平1人,新野2人,社旗1人,内乡1人,邓州2人。另外,经过我们对这19人的反复沟通劝导,已有5名职业乞讨者不再外出乞讨,其余14人的实地调研、解决方案也在稳步、有序地开展,针对个人情况持续追踪。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政福保”政策执行有差距,政策宣传不到位,救助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宛城区、卧龙区、示范区、高新区加大主流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对政福保的宣传报道力度,四区共展出宣传展板3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举办培训会40余次,在人流量较大的街巷设置宣传栏和宣传橱窗50余处,并使用LED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放政福保宣传片。截止目前,高新区政福保已赔付3例,赔付金额6万元。二是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共举办专题培训会30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政策培训学习;印制《南阳市政福保应知应会测试卷》3000余份,组织乡镇(街道办)党政班子成员进行应知应会测试。三是逐一向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发放政福保明白卡500余份、宣传特刊100余份。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定点驻村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衔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驻村工作队同志积极与县、镇相关部门对接,充分征求村内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村两委研究制定《碾盘桥村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草案》,在村民代表和党员大会上讨论通过,提出把碾盘桥村建设成“产业兴、农民富、农村美”的新农村目标。二是按照乡村振兴要求,结合实际谋划适合本村发展的新型产业,充分发掘培育碾盘桥村新的发展机遇,积极引导全村农户参与到集体产业发展当中,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全体农户整体增收。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部门要“聚焦群众关切”重要指示方面

  

  6.关于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用力不够,养老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缺乏规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框架,待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下达后进行完善(因必须与省规划保持一致)。二是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宛民文[2020]34号)文件,拟定年度城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目标。8月起,在全市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月报制度,每月30日前各县区将本月进度情况汇总上报市局。三是完成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联合会签《关于印发<南阳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四是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98个,其中94个日间照料中心,4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率达50%。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7.关于对全市养老机构管理指导缺失,现有养老机构备案不全,基本情况登记不符,等级评定不知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大队等组成7个检查组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检查,重点对特困供养机构、养老机构的安全情况、人员入住情况、管理情况、建设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二是启动并完成了养老机构网上备案工作,手续齐全的养老机构已备案140家。三是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的通知》(豫“放管服”组办〔2020〕6号)、《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办文〔2018〕14号)文件精神,已将养老机构网上备案系统由原来的现场递交材料一次性办理提升为四星级(全程网上办理),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殡葬改革推进不平衡,殡葬领域仍存在乱象,两区及4个功能区火化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甚至呈下降趋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城区六区火化率实施专项管理,每周单独统计、半月单独通报。自7月29日城区六区强力开展以来,连续下发工作通报8期。组织召开城区六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推动工作落实。二是重点实施殡葬工作提醒工作机制,对工作进展缓慢、排名落后的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提醒函,共下发提醒函120余份。三是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城区六区殡改工作进行全面调研暗访;包组到区,对卧龙区、宛城区、鸭河工区部分乡镇实施“下沉一级”管理。四是通过专项整治,城区六区火化率提升至45.6%。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9.关于殡仪服务站审批流程不明晰,414家在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殡仪服务站和丧葬用品店,仅1家经民政部门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南阳市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初稿。二是全市殡仪服务门店摸排初步完成,在10月份对中心城区殡仪服务站全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待整改达标后,立即进行殡仪服务站审批。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0.关于殡仪服务站随意设点经营,多数规模小、脏乱差、收费高,15家未整顿到位的仍在继续营业,群众“死不起”问题尚未解决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中心城区违规殡仪服务站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逐条整改。二是已联系卫健委对医院太平间进行整改,令其恢复太平间原有功能,并联合开展关于防范治理医院内丧主擅自转移亡故人员遗体的治理行动。三是要求销售殡葬用品的门店不允许经营封建迷信用品。四是建立殡仪服务站年检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1.关于公益性公墓建设底子不清、推进缓慢,市级公墓和个别县级公墓仍处在选址阶段,规划的378个乡村公墓仅建成63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11部门研究制定了《南阳市安葬(放)设施、殡仪服务站及违建墓地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摸排,全部录入全国殡葬政务信息直报系统,录入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机构信息398条。二是研究下发了市殡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建设标准、建设方式、建设数量,推进公墓建设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三是将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纳入周统计、半月通报范畴,共下发工作通报4期。四是根据全市公益性公墓数量、分布,详细制定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督战图,并公示上墙;建立公益性公墓建设台账,对建设进度实施台账管理。五是组织各县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赴全国公益性公墓建设先进的山东沂水县进行调研学习,推动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六是全市10家县级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已建成,具备安葬条件,乡村公墓已建成215家。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2.关于对经营性公墓管控不力,仍存在违规扩张,价位虚高,群众“葬不起”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南阳市安葬(放)设施、殡仪服务站点违规建设经营及违建墓地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市19家经营性公墓进行全面排查,并录入殡葬信息直报系统。二是强化2020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下发《关于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及做好2020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的通知》,建立专项工作组,年检比例达到100%。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3.关于社区治理缺少长期规划,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不到位,对基层民主建设重视不够,未制定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或行动方案,基层政权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水平不高,部分村级监委会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学习,提高对基层治理工作的认识,掌握基层治理知识。二是深入基层调研,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并印发。三是与纪委加强沟通协调,将村居监委会职责在本次“两委”换届中予以明确,确保发挥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4.关于对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缺乏长远谋划,每年“零打碎敲”“撒胡椒面”,效果不突出;长效督查管控机制尚未形成,大部分社区仍达不到社区治理“十无”标准;作为“创文”社区治理分指挥部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协调有畏难情绪,相关工作推进不平衡,有“高峰”、无“高原”;新建小区提供社区用房政策长期没有落实,部分社区缺少必要的工作阵地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社区治理成效。深入调研,制定社区常态化治理实施意见,已征求成员单位的意见,近期将印发。二是召开社区常态化治理联席会议,加强与社区治理成员单位的沟通。三是对社区办公用房进行摸底调研,将办公用房落实工作列入社区治理任务中。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八个一”工作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履行民政工作基本职责方面

  

  15.关于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一些重要事项推进乏力,2018年市政府要求建设慈善超市,市民政局遂列入当年安排,但项目长期停滞,至今1000万元建设资金仅投入80余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9日,市慈善总会主要领导电话回复民政局社管局,市慈善总会无慈善超市建设项目。市民政局将综合研究需求和可能,拿出慈善超市建设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完成情况:其他。

  

  16.关于市养老中心与光大集团的合作事项,市领导多次督办至今尚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养老中心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工作进度,中央空调招标工作已经完成。11月19日与中标方签订合同,中标方11月20日已经进驻现场开始施工,预计12月24日前施工完成。二是光大养老集团已在南阳注册成立“南阳乐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光大公司人员12月1日进驻养老中心,正式挂牌,开始提升装饰,计划元月底接收对象入住并正式开始经营。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7.关于地名工作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到位,在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设置高铁片区、对卧龙保税区区划调整方面,“有解思维”树立不牢,相关工作迟迟不能落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区划地名科加速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进程。二是加强对《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开拓思维、转换思路,对高铁片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划调整事项认真开展调研,研究调整方案,提出解决办法。三是解放思想,调整工作方案,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主动与省厅联系,加强与宛城区、卧龙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联系。四是针对高铁片区和综合保税区的区划调整征求市直六个相关部门意见,并形成了行政区划调整汇报材料提交市政府七科,征求市法制办意见后,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和政府办领导签字。五是送达市政府一科,等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六是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将由市政府报送省政府审批。七是12月1日再次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向市政府六科提交设立高铁街道和兰湖街道(综保区)等材料。八是12月10日,市政府37次常务会通过设立高铁街道和兰湖街道(综保区)事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8.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市康养中心项目由于前期选址不慎重,动议1年多基本无实质进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多次协调努力,南阳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批准该项目立项建设,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确定该项目用地位置。市民政局成立南阳市康养中心项目领导小组,设立专班,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与南阳市发改委对接立项相关手续,与示范区规划局对接规划手续,与财政局对接专项债手续,前期工作正在快速推进。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9.关于市公益性公墓要求2019年6月投入使用,至今仍在选址阶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份以来,市民政局已要求卧龙墓园开辟公益性墓区,在市级公益性公墓未投入使用前,服务中心城区建成区居民亡故安葬。目前,已安葬群众63位,有效服务了第17完全学校建设过程中的迁坟和南阳示范区城市建设迁坟等城市重大项目推进事宜。二是8月份以来,市民政局经反复论证,形成了市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系统方案,已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目前,方案已批转至卧龙区、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已与上述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协调,上述部门将于近日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政府上报关于项目推进的意见。三是项目资金、土地等关键环节已形成初步解决方案,待项目立项后即可着手实施。目前,正在与卧龙区、市两级土地部门协调,就项目用地征收、土地用途调整、土地规划调整等核心环节进行深度对接,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完成情况:未完成(正在整改中)(该项目自2019年4月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后,经市委主要领导批示,项目选址由卧龙区提供,并负责供给土地,市民政局积极主动与有关县区对接沟通,实地探勘,征求专业部门意见。项目先后经历了多次选址,因用地面积较大,受多方因素制约,导致选址难以确定。推进项目选址是基础,选址未定,故至今仍未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20.关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项目2015年资金到位,计划2018年完工,由于推进缓慢、资金被收回,至今平台仍未投入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7月27日至7月30日,市民政局组织承建方方正软件有限公司,监理方河南光华信息电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三方会谈,经协商同意由承建方补偿项目监理方延期监理费用事宜。8月17日,向南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提交验收申请。目前,项目验收所需十项资料已经准备完毕,待项目验收后,平台即可投入使用。

  

  完成情况:未完成(正在整改中)。

  

  21.关于智慧社区平台建设已投资626万元,由于系统功能不健全,至今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人社局招聘8名公益岗人员已到位。二是已对50个试点社区设备情况进行摸底,正在维护调试中。三是已与电信签订合同,平台信息正在更新中,即将开通使用。四是50名网格员招聘事宜正在进行中,网格员陆续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2.关于核对中心信息平台2017年开始建立,至今尚未与13个职能部门的任何一个完成数据对接,数据比对功能无法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本地数据已完成6个部门14类信息,涵盖公积金交纳、提取信息;房产中心房产数据、合同备案数据;市场监督局个体经营者、法人、投资信息;人社局五险一金信息;国土资源局不动产信息;医保局采取人工核对方式,每月提供数据医保。二是数据测试完毕,已与省平台对接成功。市级平台没有的数据而省平台对接成功的数据有公安部门的车辆信息、户籍信息、户口注销信息,残联的残疾人信息,农业农村局的农机信息。市级平台可以委托省级平台核查市级没有的信息。三是银行存款信息查询由省级平台统一对接,各地市不再对接。四是市民政局内部数据已报4项信息,包括城乡低保和特困信息、组织机构信息、省级数据平台共享的婚姻登记数据,殡葬信息因系统未录入完毕,待录入完毕后提供。五是市税务局反馈自然人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且数据管理权限在税务总局,原则上不予提供。六是市金融局至今未回函(对接函于12月1日送达市金融局综合科)。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持续推进。

  

  23.关于二级单位关注不够、调研较少,对涉及长远发展的问题深入研究谋划不够,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失去职能后,未明确新的“三定”方案,目前仅承接临时性任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福企办职能转换工作调研。对全省福利企业管理部门,特别是在2016年10月份之后的职能调整情况以及各地编委会对其职能的批复情况进行了了解,并参照全省其他同性质、同类型福利企业管理机构的职能转变情况,拟订了《南阳市民政局关于拟将“南阳市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南阳市养老事业发展中心”并转换职能的请示》,重新拟定了新的工作职能,列出了全省福利企业管理部门职能转换情况,以及部分地区福利企业管理部门职能转换的编制文件。二是加快推进福企办职能转换进程。目前拟定转换职能的请示文件提交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后,报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完成情况:未完成(正在整改中)。

  

  24.关于肢体康复中心部分职能被划走后,面临生存困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棉衣被加工任务对接应急管理局救灾科、财政局预算科、国库科,经协调继续由肢体康复中心承担。二是全市“四集中”机构供养人员棉衣被加工制作已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三是经局党组研究同意,肢体康复中心正在和南阳市中心医院洽谈合作,解决单位转型发展问题。四是根据肢体康复中心现状和职能,正在积极申请恢复全供职能。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5.关于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失去主营业务,业绩大幅下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实行电子化年审,对销售网点量化考核,末位淘汰。二是加大布点,拓展渠道,新增站点96个。三是创新宣传,率先在全省推出7期《福彩简报》。四是投入10万元开展电脑票竞赛,投入20万元组织即开票促销,当月销售环比增长62%,销量稳步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6.关于部分机关科室和单位履行基本职责不到位,业务工作长期存在短板,对各项下拨资金缺乏全面系统的常态化监督检查,部分项目资金或使用不规范、或时效性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南阳市民政局关于明确机关科室职能职责的通知》,补齐业务工作短板。二是组织全体业务人员学习财政部、民政部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讨符合我市民政资金多方位监管措施。三是已修订完成《南阳市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决策分配、拨付使用、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进行细化,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资金管理程序,堵塞漏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民政工作对象的根本利益。四是区划地名科对2015年以来中央、省级下拨的地名普查补助资金开展自查,下发了《关于对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期间省级下拨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根据下拨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开展自查自纠,并出具自查报告,目前全市除唐河、邓州财政属省级直管外,其余十一个县区已经自查完成。五是儿童福利科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分配儿童福利类资金。今年以来,全市已及时下拨孤儿生活保障资金2176.8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1166.22万元;未成年人保护资金151万元。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发放情况实施监管,要求各县区每月报送《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发放统计表》,并及时上报省厅。六是福企办已完成对6家社工机构的检查和评估,等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按照第三方评估结果拨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7.关于对市本级审批成立的487家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年来未主动开展过一次专项监督检查,管理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社会组织“两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抽查审计30家实施检查审计,审计结束后召开问题反馈会议,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二是印发《关于对市属社会组织检查督导通知》,对市属社会组织进行督导检查。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组织换届活动及其他各类活动。四是依托年检,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8.关于对慈善组织依法指导监督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慈善组织章程在“慈善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备案,敦促各慈善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慈善组织运行有章可循。二是印发《关于对市属社会组织检查督导通知》,积极参与慈善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依法指导监督慈善组织规范运行。三是通过年检,对慈善组织年度工作及财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四是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管理,明确网上备案流程,确保各慈善组织各类活动在“慈善中国”上都有公开备案。五是敦促各慈善组织对其慈善中国网站公示信息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对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抽检,督促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9.关于对高龄津贴发放底子不详,工作人员掌握县区发放底册不完整,且没有开展过检查、比对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8月4日,下发《关于对唐河县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的通知》。二是10月21日至11月11日,对全市高龄津贴发放情况进行暗访督导,下发《南阳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情况通报》。三是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建立南阳市民政局高领津贴发放身份和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确保高领津贴不超发、不漏发、不错发。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

  

  30.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一岗双责”履行不力,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单位检查、督促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3次,对扶贫领域廉政建设、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风建设、巡察整改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2次。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目标要求,细化目标责任,严格按照《中共南阳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三是结合2020年度考评,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对二级单位党建、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四是结合作风整顿,要求各位班子成员分头深入各自分管单位上党课,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帮助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巡察整改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1.关于落实“以案促改”不到位,警示教育效果不够好的问题。局党组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多用其他地区案例警示党员干部,未按“逢案必改”要求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谈话中,大部分干部说不清以案促改大会中通报的案例,对本系统案件或不明案情,或讳莫如深。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方案》。二是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2次,通报案例30个,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在今后的学习安排中,要通过身边市福利院周某某等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三是科级以上干部撰写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深化以案为鉴,督促广大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干部职工的全面监督乏力的问题。党组对所承担的监督责任意识模糊,机关纪委力量不足、业务不熟,监督能力存在差距,对系统内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力,针对性监督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纪检、财务、招投标等相关业务的学习,选派纪检人员到省参加纪检相关工作培训3人次。二是双节期间开展常态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整治工作,开展违规饮酒常态化监督检查5次。三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4起事件22名干部职工提醒谈话教育,个人写检查22人次,开除公职1人。四是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和17项重点工作负责人进行廉政风险点自查。五是对民生资金和项目工程的日常监督8次,开展民政系统扶贫领域廉政检查活动。六是结合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督促限时整改,现已

  

  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3.关于党组对相关人员处分或判决执行情况缺乏监督的问题。2016年肢体康复中心一职工因贪污罪被判刑后,应追缴的15.3万元赃款至今未追回。

  

  整改情况:该事项执行主体是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南阳市肢体康复中心于2020年9月28日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发函请求法院“贵院按照生效判决,依法强制执行”,并要求书面复函;宛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9日书面回函我单位“我院已立案执行,现正在执行中,执行到位则追缴退还你中心”。市肢体康复中心安排专职人员每周询问法院法官,了解进展,督促执行追缴赃款已列入判决书,执行属法院工作职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持续关注。

  

  34.关于2018年福利院一职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并受到“停职停薪3个月、期间个人承担社保”的处理,但处理措施未全面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被处理人于2018年11月12日书面写出深刻检查,12月10日将三个月的社保费共计3277元上交廉政账户。二是市福利院班子对该事件深刻反思,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摸排,圈定重点对象,开展定期教育、谈心谈话,做好监管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扼杀“苗头性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五)项目招投标及执行财经法规方面

  

  35.关于采购及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廉政风险,市肢体康复中心消防改造工程擅自改变招标方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南阳市肢体康复中心消防改造工程招标由河南省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代理招标,南阳市肢体康复中心消防改造工程改造项目分消防改造工程标和消防改造工程监理标,消防改造工程监理标因标底低(只有1.5万),两次挂网流标。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消防改造工程监理标”属于工程类的其他工程建设服务项目,不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的“依法必须审批的工程类项目”。2018年《南阳市财政局招投标管理办法》中,项目资金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南阳市财政局不再审批,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招标形式。康复中心经班子研究拟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康复中心主任口头汇报市局主要领导,局主要领导同意邀请招标方式,要求在民政局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并要求机关纪委、规划财务科参加监督,成立了专家组,在民政局五楼小会议室开标,经专家评审南阳市规划设计院中标。为消除廉政风险,规范招投标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11月27日组织对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进行了政府采购相关知识培训。二是制定《南阳市民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方案》。练好内功,对每个项目成立领导专班,认真研究采购和建设项目的规定和落实意见,拿出实施方案,报财务科审核后,按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36.关于2018年救灾棉被采购流程不规范,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批准之前已签订采购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工作失误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完成《南阳市民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1月27日下午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进行政府采购相关知识培训。三是救灾棉被采购资料是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造成,新的采购手续已补充完善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37.关于社会福利院2018年额外以加油卡形式向驻村工作队发放补贴1.6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当事人已于12月4日将退回的交通补贴共计1.6万元上交廉政账户。二是加强管理,凡是对于补贴类开支的发放,市福利院将一律经支委会研究,依法依规进行有依据的发放,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38.关于有的单位将购买茶叶、茶具费用变通为燃料费进行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会计原始凭证,燃料费1000元为加油站发票,会计科目下账到燃料费,所购茶叶、茶具为1000元茶叶店发票,会计科目下账到办公用品,财务人员把两种发票粘到一起,制了一个会计票证。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写出检查,要求切实增强责任心,严格规范财务票据处理。二是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认真查摆问题,吸取教训,完善财务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所有票据经主管领导审签后,按财务制度要求入账,杜绝不合理开支事情的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39.关于财务支出程序和手续不规范,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到位,普遍存在“一把手”直接签批财务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南阳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0.关于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均存在列支要素不全现象,2018年局机关支公车用油费用11万元,无明细、无派车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南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另外制定了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报销问题的补充规定。二是2020年11月27日下午对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进行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报销问题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讲解。三是从11月开始,公务派车派车单一式两份,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随司机报销差旅费。办公室及时向财务科汇总公务用车IC卡分油台账及每台车加油明细台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1.关于2018年和2019年共支出临时救济费26.9万元,程序不完善、手续不完整,存在人情救济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2019年度支出的临时救助费26.9万元逐笔进行了梳理核查,对其中22笔没有居委会或单位证明的,立行立改,补充完善居委会或单位的相关证明手续。目前,部分手续已完善,其余正在催促完善手续中。二是救助科配合财务科,联合制定《南阳市临时救济审批审核流程》,规范、完善救助程序,对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做出具体规定,严格临时救助支出流程,确保该项工作在以后工作中,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坚决杜绝人情救济现象。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42.关于大额资金应缴未缴财政专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长期滞留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共82.7万元,时间最长的达14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南阳市委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对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财务管理的监察建议》(宛驻民监建字〔2020〕9号)的要求,已于2020年12月3日将444500元全部上缴到了中共南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的账户。二是应缴地方公益金22800元,已于2020年12月9日将22800元全部上缴南阳市财政局国库。三是应缴销售机构业务费139664.59元及省发绩效奖金219825元。经福彩中心班子研究,并报请市民政局党组同意,依据《南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处理长期挂账资金的请示》(宛彩文〔2020〕19号)文件批示,将应缴销售业务费139664.59元计入事业收入,省发绩效奖金219825元计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弥补业务费不足,用于加强销售网点的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队伍稳定,提高销售业绩。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六)干部作风整顿方面

  

  43.关于2020年5月干部轮岗至今近3个月,部分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不清楚科室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政策不熟悉,甚至对本职工作一问三不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所有岗位调整的科室及单位负责人参加民政业务知识培训会,提高业务管理能力。二是于9月30日、11月27日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三是落实业务科室月台账核查制度,每月由分管局长对工作台账认真审核把关,通过台账检查科室业务能力提升情况,从实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4.关于2014年市民政局麒麟湖养老中心项目因土地权属纠纷搁置,2015年变更项目位置后,一直未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追回前期投资的82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追欠工作专班,包括追欠资金在内的项目所有资料已经交付卧龙区政府,市民政局领导就退回资金事项,已经与卧龙区领导多次沟通。卧龙区财政局正在筹集资金,尽快退回市民政局。

  

  完成情况:未完成(正在整改中)。

  

  45.关于对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掌握不具体、缺乏主动跟进监督,走访发现,社区存档的社工活动次数明显少于社工组织提供数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跟进监督,多次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去社工活动现场进行暗访监督、指导。二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活动现场督导、对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对档案资料审核、对财务账本进行审计、对服务合同履行进行评定和对服务绩效进行评估。中期评估当中,至善社工中期评估不合格,按照合同要求,根据实际开展活动次数拨付资金。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社工组织在社区进行督导、培训,提升活动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6.关于巡察期间出现社会福利院一名不符合入住条件院民非正常死亡,未及时向党组汇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福利院党支部书记已向局党组做了深刻检讨。事发当天涉及的带班科长和值班人员已书面写出情况说明,进行了检查和反省。二是于8月26日召开市福利院全体职工大会,支部书记及分管院长通报了事件经过并带头作出检讨,强调要以此为鉴,广大干部职工工作中一定要履职尽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市福利院内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关于院民死亡的报告制度,使院民在院内的安全生活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七)巡察整改持续发力不够,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有些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整改不坚决、不彻底方面

  

  47.关于2015年巡察反馈指出社会福利院“违规出租土地”问题,至今社会福利院所属土地仍有4处被周边“蚕食”,共计75.5亩,另出租土地132亩,目前土地无法收回,资产收益长期流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上半年,市福利院已对土地边界进行了界定,栽设了界桩进行了航拍,并建起了围墙。7块出租地,其中4块到2021年2月28日前到期,12月20日前列出收回土地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届时收回。另有3块土地及4处被“蚕食”土地,以法律规定不可抗拒因素解除承包协议。目前,市福利院已递交申请成立福利园区的报告,处于签批阶段,待福利园区项目建设全面推开以后,在市政府和项目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对所有土地统一清退并收缴占用土地款。

  

  完成情况:未完成(正在整改中)。

  

  48.关于2015年反馈的“长时间大量抽借人员”问题,至今没有整改且程度有增加趋势的问题。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27人,抽借54人,是正式人员的2倍,个别的已被抽借23年;二级单位之间也同样存在相互抽借问题。党组至今尚未研究出台抽借人员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造成抽借随意性大,职责错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南阳市民政局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抽调人员的条件、程序和管理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要做到抽调人员人尽其用,能胜任抽调期间本职工作任务。二是出台《南阳市民政局抽调人员整改措施》,现要求各单位填写《南阳市民政局借调人员审批表》,以便掌握借调人员基本情况,完善备案手续。

  

  完成情况:未完成(正在整改中)。

  

  (八)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49.关于局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界限不明晰,制定的议事规则为《南阳市民政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问题:2017年以来,党组会议仅以研究人事工作为主,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均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进行研究。“一把手”末位发言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事前酝酿和征求意见不够充分,存在临时上会的现象,部分班子成员参与集体决策时,对分管领域外事宜被动应付、随声附和。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中共南阳市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在决定会议时间后,提前半天通知参会人员,会议议题按规定程序提出,有关材料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会议记录人员全程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完善党组会议各项规程。二是已拟定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草案),待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实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0.关于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没有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的问题:2017年、2018年没有研究党建工作的记录,2019年党组会议记录仅3次关于党建内容,且只有党组书记念理论文章。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第一议题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党组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根本措施来抓,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称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制定下发《2020年南阳市民政局党建工作要点》,于12月7日听取了机关党委工作汇报,结合年度工作考评,对年度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初步评出一类支部2个,二类支部4个,三类支部9个。四是局党组成员从12月份开始,分别深入到各自基层党组织联系点指导支部党建工作,并听取各支部书记述职汇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1.关于对下属支部的党建工作要求不高、督导不实,规范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对局属单位考核报告中,涉及党建评价的仅1个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南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调整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二是转发《中共南阳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及《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考评细则》,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支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支部按照要求查找短板,查漏补缺。三是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工作的预通知》,对各支部书记做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进行部署,12月底开始党建综合工作考评。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2.关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流于形式,有的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同同志的发言内容照搬同一篇网络文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2020年11月,局机关党委组织抽查了机关一支部、二支部、三支部、五支部、核对中心、福企办、界线事务中心、殡管处的“三会一课”记录及部分党员个人学习笔记。二是12月份,局机关党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各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考核,并留存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发言材料、图文资料等。三是对部分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进行了提醒教育,生活会发言要从实而发,有感而发,杜绝网络抄袭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3.关于组织学习教育效果不够好的问题。部分干部不清楚基本的党建知识、不知道支部书记是谁,有的党支部书记说不出“两学一做”是什么,政治理论学习虚化、边缘化问题表现比较突出。巡察中对23名党员进行知识测试,19人不知道“两个维护”,10人答错本人交党费数额。

  

  整改情况:一是发放党员“应知应会”手册,组织160名党员干部参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二是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进行学习。2020年9月21—9月28日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了公示。三是进一步落实周二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的基础知识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4.关于党员发展把关不严,存在资料造假等问题。有的《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培养人意见、党小组意见、上级党委备案意见为一人填写,且无签名、盖章和日期。有的党员2019年10月转正,但在之前的思想汇报中就出现“疫情防控工作”的表述,有的思想汇报中照搬其他省份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南阳市民政局党建联络员群,并将发展党员程序及工作流程发放至各支部,组织各个支部学习。二是对今年新发展的3名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近三年的党员入党材料进行检查,对材料不完备的,已责令相关支部进行补充。三是资料造假的两名同志已向所在党支部书写提交思想认识,做出深刻检讨。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九)干部选拔任用及人事管理方面

  

  5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缺少必要环节,党组会议也仅召开一次,且未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流程逐步进行,确保选拔过程合规民主。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南阳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提前半天通知参会人员,会议议题按规定程序提出,有关材料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会议记录人员全程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完善党组会议各项规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6.关于有些重要岗位同志任职与编制所在单位不符的问题。3名局属单位“一把手”编制都在其他局属单位;1名行政编制干部在局属事业单位任职。

  

  整改情况:个别局属单位体量大,工作强度大,责任重,为加强领导,局党组派驻支部书记加强对单位的管理。局党组将综合考虑并征求本人意见,对愿意调整编制的人员进行编制调整,对不愿调整编制的人员进行岗位调动。

  

  完成情况:未完成(正在整改中)。

  

  57.关于部分干部档案没有按要求进行专项审核,抽查的44份科级干部档案中,40份存在缺项、漏项、甚至时间信息前后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综合运用2019年年中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结果,对“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再确认,对未按要求进行审核的档案重新进行复核认定,对档案中存在的缺项、漏项问题进行补充整理。目前,人事科已认真收集各项补充材料,缺失档案正在收集整理中。

  

  完成情况:未完成(正在整改中)。

  

  58.关于临时工聘用随意性大,存在一定负面反映的问题。有的单位专业性很强,但进人基本靠“安排”,39名工作人员仅11人有执业资格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南阳市民政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编外人员招录条件、招录程序、上岗程序、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等内容,规范对编外人员的使用和管理。二是市肢体康复中心重新细化制定人事制度,建立招聘制度,印发《南阳民政康复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南阳民政康复医院人事整改方案》;对医院人员档案进行排查整理,完善手续;对大龄在岗非专业人员给予辞退;对具有医疗专业毕业证的人员未取得专业技术证书人员暂时只做辅助人员使用,给予一年时间考取证书,未取得职业考试资格直接辞退;正在与中心医院商讨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

  

  完成情况:未完成(长期坚持整改)。

  

  (十)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不强,责任履行不力方面

  

  59.关于近年来党组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没有按照要求落实“三项制度”,存在以学习传达文件或作报告代替专题研究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支部于2020年8月份专题汇报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按照《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规定,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领域动态动向,协同联动处置问题。三是下发《南阳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机关纪委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四是2020年11月16日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工作的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内容作为重要汇报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0.关于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巡视整改要求不彻底,存在应改未改,伪造资料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南阳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监管力度。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及时上报整改台账及佐证资料,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巡视督导活动,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全面,不到位,不得力的党组织,及时下发监察建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格追查。三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学习,让每个党员干部知晓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联系本职工作,今后杜绝伪造资料现象的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1.关于官网、官方微博缺乏价值引领,内容更新不及时,线下宣传不充分,对于社会救助、“政福保”、惠民殡葬等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官网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民政简报、政务公开等栏目中持续宣传社会救助、“三保”工作、惠民殡葬等政策,并保持每周3-5次的更新频率。目前已经联系专业网络公司对网站进行维护,新开辟“民政惠民”专栏,对“三保”工作、“四集中”工作、殡葬改革等惠民政策进行专题报道。二是出动宣传车,印发便民手册、展板,张贴海报、标语,悬挂条幅等,在基层民政窗口、社区服务中心等大力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和惠民政策。三是在新华网、人民日报、河南日报、南阳日报、南阳晚报等各级媒体刊物上大力宣传。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2.关于舆情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对“四集中”、殡葬改革、低保、残疾人补贴等群众关切的重点热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未出台相应的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制定了《南阳市民政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规程》《南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南阳市殡葬改革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便于及时科学处置“四集中”、殡葬改革、低保等群众关切的重点热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二是设置一名信访专员在网上通过市长信箱、市民政局邮箱、市长热线12345、人民网、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在线访谈等栏目,收集回复群众的意见和问题,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电台行风热线,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日常工作中及时接收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并派两名专职网评员,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解决各类热点问题,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及时处理化解防范风险。自2019年至今,我局未发生一起舆情风险。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驰而不息、抓铁有痕”的精神落实各项任务,推动民政事业全面提质增效,彻底树立民政形象。

  

  (一)持续树牢“四个意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二)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局党组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结果不走样。坚决落实“三树”、“四字”、“五不允许”、“六个一律”行业准则,树立民政良好形象,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持续促进成果转化。把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把行之有效的实践创新成果提升为制度、固化为机制,确保巡察过后思想不懈怠、整改不停步、推进不放松,把整改成果体现到团结奋进、廉洁奉公、打造良好政治生态上,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3890868;邮政信箱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535室;邮政编码473000;电子邮箱jcs63195729@163.com。

  

  中共南阳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1月4日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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