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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8-27 10:30 来源: 清风南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5月22日,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工作,态度诚恳,问题全收,并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照清单,抓好整改落实。整改以来,中心加强了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提升了软硬件环境,激发了中心活力,行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改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组织领导得力到位。中心党组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刘世家任组长,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及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中心各管理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协调推进整改落实。按照整改方案安排,中心党组书记对每一项整改任务负总责,各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事项负领导责任,各管理部、各科室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任分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二)方案制定精细具体。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主要问题,中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组织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管理部、科室及业务协作单位、部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14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经党组会议研究后,上报市委第四巡察组审核把关,形成《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印发全中心作为整改落实的主要依据和标准。

  

  (三)整改推进有力明显。党组成员在整改工作中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改方案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岗到人。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作风建设持续提升活动、“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目标、公积金核算模式转换相结合,使整改工作与业务办理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执法力度方面

  

  反馈问题:“中心执法力度不够,对不按《条例》规定按时、足额归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表现:中心于2018年7月30日至8月10日在全市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排查出应缴未缴单位939个,但中心仅向下属各管理部发出整改通知,没有依据《条例》对应缴未缴单位实施处罚,执法职能履行不到位。截至"回头看“结束,全市仍有677个应缴未缴单位。

  

  整改情况:(1)摸清底子。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举步维艰,经营困难,为公积金扩面带来很大阻力,经过前期调查走访、询问排查,在未建制单位677个中确定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民营学校作为今年归集扩面的突破口。4月,针对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民营学校进行拉网式调查登记,要求各管理部对各自辖区内未建制的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民营学校建立台账,制定详细的催缴计划,时时追踪完成进度。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查明症结,分类施治,精准施策,确保建制成功,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据统计全市未建制乡镇政府6家,乡镇卫生院70家,应建未建民营学校25家,企业26家,共计127个。针对未建制单位,采用分类逐步推进原则。第一阶段调查走访,宣讲政策,解疑答惑,消除顾虑;第二阶段启动公积金执法程序,确保依法建制。现第一阶段工作已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待公积金执法证件制作完成立即进行。(2)加大宣传。广泛利用网站、微信、微博、报纸等媒体宣传公积金政策,借助电台行风热线,答疑解惑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3)完善办法。目前已对《归集办法》《归集操作细则》《提取操作细则》《行政执法办法》《行政执法操作规程》进行梳理修订完善,进一步实现材料精简利民,流程规范清晰,业务日清月结。(4)积极扩面。以2020年7月缴存单位调整缴存基数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宛公积金[2020]38号)要求,在全系统缴存单位开展拉网式调查,对未全员建制、未足额缴存的单位做好登记,责令限期整改,按照规定应建尽建,足额缴存。截止7月底,全市新增缴存职工19779人,共有建制职工437836名,覆盖面72.31%。(5)加强执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归集扩面方面的作用,利用下半年的时间,对各管理部重点单位进行协助执法,力争年底全市乡镇、卫生系统公积金制度全覆盖。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反馈问题:“中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淅川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未实行统一管理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表现:截至巡察“回头看”结束,淅川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上划管理的目标仍未实现。

  

  整改情况:(1)主动加强与淅川县委县政府的沟通协调,按照分管市长签批的《淅川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淅川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上划管理进程,力争年底前完成淅川管理部的上划工作。(2)中心党组围绕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机构、编制、职能、资产清理审计、人员接收等方面从资产清理、资产审计、资产交接、人员接收入手,待市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三)对期房贷款保证金监督管理方面

  

  反馈问题:“中心对期房贷款保证金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人转嫁保证金的现象。”

  

  问题表现:根据《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职工采取期房按揭贷款方式购房时,售房单位须向中心缴纳不低于贷款额度5%的保证金。巡察发现,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人转嫁保证金的情况。中心对开发企业转嫁保证金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处理措施,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1)明晰责任。由“保证金集中统一管理”转变为“受委托银行、售房单位、公积金中心三方监管”的管理模式,重新签订《公积金贷款三方协议》,明确公积金中心、开发商、银行三方监管责任,确保管理规范、运行安全。(2)建章立制。印发《关于规范期房按揭贷款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围绕调整保证金收存方式、保证金的划扣、退还、管理等方面规范保证金管理。(3)设立专用账户。要求开发企业在银行设立新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待售房单位期房转为现房,并提供期转现相关手续后,中心将保证金逐一退付到各个开发商设立的保证金账户上。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市住房公积金坚决贯彻执行。牢固树立“抓不好党建就是失职”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把党建工作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切实做到共同谋划、共同部署、共同考核。

  

  (二)落实“两个责任”,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强化后续整改,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当前,中心巡察整改完成了集中整改的阶段性任务,下一步要锲而不舍地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提升。把当前的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坚决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推进长效建设;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和分工扎实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对于巡察整改期间制定修订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发挥效用,确保深入有效地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已解决的问题矛盾反弹复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7-6319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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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0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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