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5日至9月2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和。2019年11月17日,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巡察整改抓紧抓实抓好
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任务分工和任务台账,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落实了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在整改落实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召开党组班子会、整改推进会。在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的基础上,按照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要求,开展督查、检查,制定整改措施113条,其中针对巡察“回头看”部分未完成事项制定整改措施74项,针对专项巡察新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9项。截止目前,全部整改措施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高规格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扑下身子带头抓整改,严格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促整改。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统筹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抓整改,按照整改进度和时间节点,多次召开办公会、汇报会、推进会等各类会议,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定期听取整改进度和落实情况汇报,集体研究解决矛盾和困难,落实跟进措施,扫清整改阻力,凝神聚气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整改问题逐项进行研究剖析、梳理归纳,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举一反三的原则,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宛环党〔2019〕45号),列出了问题清单,建立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责任台账,将巡察组反馈的巡察“回头看”和专项巡察发现的34项问题,分解为113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日常督导,加强沟通联络,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明整改纪律,确保整改质量。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把对标职责抓整改,聚焦问题真整改,强化问责推整改,统筹兼顾促整改作为整改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系统各级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通过逐项检查、随机核查、定期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推进工作,全程监督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确保了整改不走过场、不摆形式、不存遗漏。
二、强力整改,实现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通过剖析、讨论后一致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符合市委精神和我局实际,局党组对此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决心以专项巡察为契机,以整改为抓手,采取果断措施,把整改任务分解到人,责任细化到条,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具体问题和整改情况如下:
(一)巡察“回头看”部分未完成事项整改情况
1.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得不紧
一是收集整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编印成知识手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二是2019年10月22日,围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专题讲座,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12月3日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为主题的党课。三是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座谈交流、外出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办公楼显著位置张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板1块。四是加强对日常学习内容的测试考试,已组织了多次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生态文明思想和系统规章制度等考试。
完成情况:已完成
2.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践不够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摘要》,7月份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价值》,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常委会对环保工作的安排部署,并积极研究落实。二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牵头制定《南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全域水质整体提升实施方案》《南阳市水环境溯源整治行动方案》,为推进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内河治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和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三是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2019年5月-11月,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2019年11月29日,《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该条例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推动中心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四是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印制下发《南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宛办〔2019〕18号);拟制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征求市直相关单位意见。五是制定《2019年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2019年南阳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强化执法监管工作超前思考,主动谋划,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对政治思想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创新学习方式,进一步拓宽学习渠道,在读书、看报、学文件等传统学习形式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编发、推送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重大决策部署等,并及时通过朋友圈、微信群进行转发,让更多的受众及时关注学习;把学习强国APP系统作为强化理论学习的硬平台,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登录学习相关内容,并定期进行评比,力争做到网上网下自主学习、主动宣传全覆盖,浓厚学的氛围。建立局网站与“两学一做”网的链接,方便党员干部及时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专栏,推送11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问答。二是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对基层党组织2019年上半年党建情况检查的通知》,通过开展自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加强对支部学习的日常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组织党员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并进行了成绩公示。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按照“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总要求,把统一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凝聚全民合力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聚焦新形势下宣传思想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以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本职工作为重点,加强局属新媒体平台建设,同时结合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不忘初心主题教育、市委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省委“三散”污染治理督察、疫情防控阻击战、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重要任务,创新宣传栏目和节目,持续深入宣传引导。四是加强典型团队、典型人物宣传,向省厅定期推介污染防治攻坚每日一星,影响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向先进看齐,赶超比拼,打造环保铁军队伍。五是8月8日召开知识分子座谈会,邀请系统知识分子代表参加座谈,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勉励其为中心工作发展献计献策,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加强了联系。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2019年7月下旬,局班子会上对局工会换届选举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8月9日召开了局第三届职工大会,选举了新的工会委员,8月22日南阳市总工会以《关于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工会第三届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下发。局工会、规财科积极与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对接,迅速落实工会专用账户开户相关财政审批手续,并于2019年9月完成我局工会专用账户开户工作。同时,成立了工会体育活动领导小组,在局办公楼东北角按标准建了一个羽毛球场,新购置了一些跳绳、象棋、围棋、羽毛球、篮球等活动用品,确定职工文体活动专用时间,原则上将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定为“职工活动日”,积极开展各类职工文体活动;二是根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已对系统团员人数进行了摸底排查,系统仅有团员人数1人。根据市直团委关于团组织设立的要求和标准,团员人数不足3人的,保留团组织,不再换届。三是局妇联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按时报送《南阳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征求意见稿)的回复意见。积极在2020年三八节来临之际,会同机关支部,经过系统内部广泛推荐和严格把关,评选出28名环保系统“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彰。带动环保系统女职工以自身良好的素质、素养、心态,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巾帼的力量。四是加强对职工的关心关怀,组织党员干部对我局罹患重病的职工进行爱心捐款,局领导多次到医院、家中慰问探望。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对县区局协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按照《南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稳步推进环保机构改革。12月21日至22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13个县(市、区)分局集中举行挂牌仪式,挂牌后的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二是组织人事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务员考核规定》《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等业务知识,为组织县(市、区)分局班子及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奠定基础。三是按照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双重管理要求,局分管领导带人事科分别对卧龙区、镇平县、淅川县、方城县和南召县拟任生态环境分局局长进行了任前考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
6.班子整体合力不够强
一是局党组于6月13日召开会议,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部分调整,并成立了项目招投标、监测与信息化建设、人才与人事管理、财务审计、政策研究、作风建设等6个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加强了团结协作,夯实了责任。二是结合上级职级并行工作,调整了机关部分科室人员,充实了新设科室(单位)的力量。三是2020年全年将在系统内部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大力机关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会议纪律、学习纪律。机关纪委、局办公室、人事科多次组织对科室(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联合抽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系统内及时通报。在机关办公区域设置了“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意见箱”1个,机关纪委负责定期收集整理有关监督意见。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创新能力不强
一是组织机关和二级单位收看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环保大讲堂等视频讲座。督促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制订业务学习计划,协调落实生态环境系统相关专业的业务集中培训。二是建立了企业服务日制度,每月5日举行“企业服务日”活动,通过与企业的现场互动交流,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所需,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今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我们通过云视频会议形式举行企业服务日活动,倾心倾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组建环保专家团队,成立7个专业帮服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对重点行业企业逐个进行绿色发展帮助服务,对现场易解决的问题当场提出解决办法及建议,对不易解决的问题则由专家组讨论后提出整改建议再反馈给企业,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参谋助手作用不强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积极向分管环保工作的市领导沟通汇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针对机构改革中存在的职能增加、人员不足等矛盾,科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协调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成立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心和机动车污染监察大队。多次提请市政府对生态环境污染严加防控,先后起草了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半年全市河流考核断面水质情况的报告》《关于第一季度我市部分断面水质超标及重点工程进展滞后情况的报告》《关于6月份和7月份生态补偿金扣奖情况的报告》《关于8月份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扣奖情况和超标断面原因分析的报告》和《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的报告》等提交市政府,报告水污染防治问题,建议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二是加强与住建、城管、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不利气象条件发布预警,要求各县(市、区)做好洒水等控制扬尘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取缔散煤等工作。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下设4部3组,从市直单位抽调40名人员成立督导检查组,加大暗访检查力度,全力推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定期会商重点工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建立与公安、检察、法院联合执法机制,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协调市委市政府督察局牵头的8个常态化督查组,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调研,加强日常督查。5月、9月,两次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交叉互查,11月,组织300余人组成督查组重点对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进行核查,对照年度目标,逐项核查任务完成情况,对发现整治不到位问题,现场交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推荐上级领导实地调研路线、点位,推进问题整改。三是用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这把问责利剑,制定了《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南阳市水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断面生态补偿办法》《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组织开展月考核排名通报机制,督促各地落实重点任务,对各县(市、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县(市、区)大气、水污染防治情况实行一月一排名,对存在问题的进行点名通报,奖优罚劣,并在市主要媒体进行公布。对排名连续处于后位的,约谈县(市区)主要领导,对环境质量改善进度缓慢或恶化的地区,除了提前开展预警外,还将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将向纪检部门通报,联合采取公开约谈、区域限批、行政处分责任人等问责措施。针对水环境质量持续严重超标辖区桐柏县、新野县等6个县(市、区)提请政府实施约谈(提醒约谈);加强与市委市政府问责机关沟通协调,对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市、区)进行问责,与市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市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及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对28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对环保行政执法重视不够
一是根据现有空编情况,通过公务员招录和接收军转干部充实人员力量,并结合即将展开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南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于2019年12月14日挂牌;拟制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处于征求市直相关单位意见阶段;接收2019年度军队转业干部3和划转参公编制人员,用于加强机关和监察支队力量;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心、机动车污染监察大队,从各县(市、区)分局选调12人充实执法力量。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2019年10月22日,举办2019年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培训会,就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常见的疑难问题、生态环境涉刑案件司法移交的问题、行政诉讼中注意的事项、特别是环境违法案件现场查处过程中需要重视把握的要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市17个县(市、区)环保局分管局长、法规股长、执法大队长、业务骨干共计23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三是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扎实开展环境违法强化执法年专项行动,先后印发《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和《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全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强化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每月印发行政处罚通报,对各县(市、区)环保执法情况、执法文书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到位、系统填报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通报,加强执法监督,督促各县(市、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2019年下半年开始,全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明显增强,案件数量明显提升,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大幅提高,切实加大了依法行政力度,严厉打击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档案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环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开展优秀环保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在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抽取的我市两个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分别获得98分、95分,被生态环境部评为优秀案卷。五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等要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荐的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唐河县环境保护局,已经通过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六是提高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及时编制上报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年度预算和支队年度财政预算,做好局机关环保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脱贫攻坚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
一是2019年利用第一书记扶贫专项资金20万,为大桥街至村部道路铺设沥青路面,争取扶贫专项资金30万元,安装太阳能路灯28盏,对扶贫车间进行了地平硬化、下水管道铺设,在上曹营自然村修建小型文化活动广场并进行了绿化,利用第一书记办公经费为驻村村部购置办公椅60把。二是局工作队坚持在驻村开展“三个一”活动,用每月一次的户排名和物质奖励等措施,带动和促进了驻村村容村貌和户容户貌的显著改善;局党组组织干部职工为驻村贫困户捐款,局班子成员利用节日期间到村慰问贫困户和困难党员。三是所驻村全年共有5户9人脱贫,脱贫工作在市、区、镇多次组织的检查中受到好评,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脱贫攻坚半年绩效考评中被评为好等次。同时,鉴于我市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繁重,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和市扶贫办,同意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除上级规定必须承担的行业系统脱贫攻坚任务外,不再承担其他脱贫攻坚任务,不再分包贫困村。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机关党委对总支、支部工作指导不到位
一是建立了党建工作述职检查制度,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要求支部书记在会上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机关党委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帮助解决支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不定期检查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组织支部相互观摩学习。2019年8月8日、2020年1月15日,召开了支部书记座谈会,听取了各支部党建工作及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半年汇报。二是按照《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加强对支部建设指导和管理,新建支部党员活动室4个,并对“三本五盒”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三是创新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七一建党节期间,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竹沟革命纪念馆、桐柏革命纪念馆和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红色教育。四是全面开展支部书记与支委、支委与普通党员、普通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针对个别在思想、工作、纪律、家庭存在问题的党员,重点进行谈话,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跟进,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五是建立了党建联系点制度,结合处级领导领导工作分工情况,每位领导确定1-2个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点,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走访、帮助解决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从严治党,参加组织生活、推动创新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12月3日上午,局党组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采取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并结合上级党组织在巡视巡察、干部考察、工作考核中所反馈的问题和所指出的意见,以及上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需要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系统梳理检视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足准备工作。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首先代表局领导班子作检视剖析,带头开展了自我检视剖析,其他处级干部逐一作个人检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增进团结、凝聚力量的目的。随后,各支部也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建立了处级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每名处级干部联系1个党支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处级干部及时到所在支部和所联系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处级领导除参加民主生活会之外,主动参与所在支部和所联系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学习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各支部每周五集中学习。同时,定期组织专题党课,举行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切实做到了有计划、有记录、有考试、有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对党务干部培养不够
一是向支部书记发放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参考资料汇编(3本),要求支部书记进行自学,熟练掌握支部建设各项业务知识。二是组织各支部书记参加市直工委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培训。组织党务干部赴其他单位参观学习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先进经验。三是选派党务干部赴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四是机关党委增加一名党务干部,充实党务工作队伍力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对党员教育管理有空档
一是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要求,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二是丰富党员教育活动形式,7月先后组织各支部结合党日活动开展“交纳党费日”“红色教育”“道路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竹沟革命纪念馆、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桐柏革命纪念馆进行参观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赴市主题教育展馆、邓州编外雷锋团展览馆、中共南阳第一党支部旧址、南水北调展览馆、廉政教育基地等地参观学习。三是组织党员学习党费交纳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党费交纳程序,确定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党费交纳日,引导党员自觉按时交纳党费。四是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党员落实佩戴党员徽章,在主题教育和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现场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书、党旗下宣誓等活动,坚持规范化、体现庄重感,增强党员身份认同感。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没有树立起正确用人激励导向
一是局党组中心组于5月31日集体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组织人事人员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干部提拔、调整任用程序,公开透明落实选人用人实施办法。二是按照全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完成原有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职级套转和符合条件人员的首次职级晋升。三是根据市委下发的新“三定”规定,结合机构体制改革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按照制度规定和组织程序,落实干部调整和选拔任用。局党组研究调整了部分人员工作岗位,把优秀的年轻干部提升到重要岗位锤炼。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对人才结构不优的状况缺乏紧迫感
一是8月初,局主要领导带领机关人事、财务等相关科室到镇平、内乡、西峡等5县(市、区)调研,了解人员配备、专业技术力量、办公用房、执法用车等情况,查找各县(市、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各县(市、区)分局挂牌成立后,市局领导深入各县(市、区)分局出席挂牌仪式,走访调研各分局情况,对今后市县两级人员流动做出了安排部署。新成立的机动车污染监察大队12名工作人员,均从各县(市、区)分局选调。二是组织符合晋升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职称申报;落实业务培训计划,提升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三是根据各单位空编和专业人才需求情况,拟依托全省“招才引智”活动,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2名。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
一是拟制《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借调人员管理规定》,规范人员借调程序,明确日常管理责任。二是对借调人员一律按照机关人员管理规定同等要求、同等管理、同等考核。三是落实借调人员退回机制,在市污染防治攻坚督导检查组抽调的40人中,先后退回8人,要求原单位调换8人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不愿担当问题突出
一是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部分调整,并成立了项目招投标、监测与信息化建设、人才与人事管理、财务审计、政策研究、作风建设等6个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按照“三定”方案,明确了科室职责和分工,划定了事责范围,推动业务工作质量提升。三是设置了“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意见箱”,由局“作风建设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收集整理有关监督意见,对涉及处级领导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书面反馈领导本人要求其向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情况说明;对群众投诉意见较多的科室及人员,由机关纪委按照有关程序严肃问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作风不实现象较多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严把格式关,按程序办文,落实三稿审改制度。2019年以来共计印发各类公文284件,同比减少2.4%。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管理,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2019年,除全市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政府指定宾馆召开外,其他业务会议均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二是研究制定了《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宛环办〔2019〕48号),建立联系点制度,明确处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县(市、区)开展调研工作,了解基层环保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建立了企业服务日制度,每月5日举行“企业服务日”活动,通过与企业的现场互动交流,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所需,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今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我们通过云视频会议形式举行企业服务日活动,倾心倾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主题教育期间,各位处级领导干部把日常工作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在平时的工作、暗访、督察中,带着题目和问题去,深入群众、企业、基层,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三是以“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对发现或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及时进行查办,对确属不担当不作为的,及时予以处理。同时,圆满完成全市作风建设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任务,大力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开展检查督查考核工作,推动我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九大专项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办公议定事项等任务落实。四是设置“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意见箱”,定期收集整理有关监督意见,对涉及处级领导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书面反馈领导本人要求其向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情况说明;对群众投诉意见较多的科室及人员,由机关纪委按照有关程序严肃问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专项巡察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利用攻坚办设在该局的便利,将本应由其承担的职责推脱分摊给其他职能部门或县(市、区)。2018年9月21日,全省召开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作会议,会议上由公安、交通运输、环保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豫环文〔2018〕242号),明确由环保部门负责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中开展尾气抽检工作。我市共设置13个联合检测检查站,市生态环境局督促11个县市都设立了检查站,而由自己负责协调设立的翟庄、南阳两个检查站在设立不久就撤销了,致使目前南阳城区没有一个检查站。
一是做好我市2020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以攻坚办名义专项下发了《南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宛环攻坚办〔2020〕21号),安排部署我市2020年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柴油货车尾气路检路查工作,依托11个路检路查执法站点,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抽检。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检车辆48785辆,检测不合格车辆1900余辆;三是针对柴油车尾气抽检抽测工作持续开展周调度、月通报,对全市路检路查站点检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四是根据省《破难题柴油货车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市可根据工作任务量、道路车流量等实际情况优化抽检点位要求,经卧龙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申请并经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同意,撤销卧龙区潦河超限站联合执勤检测检查站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联合执勤检测检查站点。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省市明文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却以“三定方案”无此项职能为由推脱,导致该工作到目前为止没有开展。
一是认真学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安排部署,勇于担当,主动认领工作任务。二是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部署安排,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摸排,共排出879个已建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我市正在按照省厅安排,各县(市、区)正在对农村污水处理模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有序排查、登记、建立台账。三是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19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数为232村庄,实际完成237个村庄的整治工作,受益人口49万。2019年3月27日制定的《南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全域水质整体提升实施方案》对2019年各县(市、区)需完成的任务数量和时间做出明确规定。6月4日和9月5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两次推进会又对此项任务进行了专题部署。2020年1月6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自验,市攻坚办抽查复验,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四是我市各县(市、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省住建厅技术审核,审核通过情况居全省前列。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在承担对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督管理职责期间,仅是以市攻坚办名义下发文件,没有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未排查摸底,未进行专项督查,未建立工作台账等,该项工作基本无开展。2018年7月9日,根据市编办文件精神,该项工作职责由生态环境局划转到城市管理局,到目前为止,市生态环境局未召开过专门交接会议,人员及相关资料一直未移交,2台餐饮油烟检测设备于2019年7月30日才正式移交,比管理职能移交晚了一年有余。
一是做好热线举报平台的管理。“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对投诉餐饮油烟污染的群众做好耐心细致解释,并告知12319城管服务热线。二是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及《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管执法中环境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移交问题答复的函》(宛编办函〔2018〕1号)的规定,餐饮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由城市管理局承担。在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中明确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加强对餐饮油烟污染的督查督导,市攻坚办加强对城市管理局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督管理的督导。经过我局与市城管局、市编办多次沟通、协调,目前该项职权已顺利移交。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去年机构改革,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由水利部门划转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认为中央改革中的职能划分已清楚,但环保部门认为我市机构改革不到位需要进一步明确,两部门扯皮推诿,造成目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失管。
一是积极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工作的职能转化,通过和省生态环境厅水处沟通,并于市水利局对接,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二是协调市水利局对该项工作进行帮助指导,共同完成南阳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百益污水处理厂、天冠燃料乙醇公司、天冠水处理公司4家企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三是和市水利局对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工作相关材料的移交工作,目前已向我局移交了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四是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工作的专项培训,积极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并向各县(市、区)发放了相关培训材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市生态环境局没有及时完成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登记和发放环保标志、车辆牌照等工作,造成对该类机械污染的失控。
一是按照省市2020年大气污染攻坚工作要求,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登记、信息采集、号牌及环保标志发放工作,持续开展周调度、月通报,对推进缓慢的县(市、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二是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通告,下发《关于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污染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县(市、区)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和发放环保标志、车辆牌照等工作。三是截至目前,组织各县(市、区)正有序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发放环保标志、车辆牌照等工作,已完成信息采集、号牌及环保标志发放共2446辆。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对四个功能区环保执法、处罚工作的运行、指导、监管缺失,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造成功能区无所适从。
一是持续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班,对监察重点、调查处理、证据规范、司法衔接、案卷审查等重要环节开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对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开展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活动中向高新区移交需要立案查处的11个案件,我局已经按照巡视组的要求,根据《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以委托行政处罚的形式对13个案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已执行到位。今后,我局将依法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拟制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处于征求市直相关单位意见阶段,待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复后印发实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
7.2012年以来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标准和技术规范欠缺,环保部门一直未能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导致畜牧部门无法进行技术指导。同时,存在养殖企业通过环评后验收率低,环保后续执法检查缺失等问题,导致环评流于形式。
一是对规模以上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国家制定的防治条例、技术规范和执行标准,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条例和技术规范执行。2012年以来,原南阳市环保局和原南阳市畜牧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联合下发文件,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按照“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要求,我局把“程序更简、办理更快、服务更优”当作日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2019年以来,先后两次下放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权限,同时简化环评审批前置,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2020年畜禽养殖项目审批权限已全部下放至各县(市、区),且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防治条例、技术规范和执行标准为前提,进行合法合规审批。及时学习新政策、新标准、新要求,主动与各县(市、区)沟通帮助解决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更好完成规模以上畜禽养殖项目审批工作。三是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对未验收养殖企业严格履行“三同时”验收主体责任的督促和指导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定期沟通已审批的项目进度,落实责任人,告知验收流程,主动进行指导答疑,提高养殖业环评后的验收率。四是严格落实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定期与各县(市、区)进行沟通,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养殖项目审批工作由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转变,督促该项工作由各县(市、区)环评与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共同完成。在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做到接得住、管得好,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管手段,切实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
8.执法能力不足,查处案件少、处罚少,与目前我市污染防治攻坚的严峻形势不相符。
一是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重要抓手,推进环境执法公平、规范、有效开展;同时,组织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做到违法行为查不清不放过,违法行为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用严格的执法保证检查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工作,组织调查并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相关案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三是持续强化业务培训。采取参加部省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班、利用异地执法学习外地市先进执法经验等方式,多次邀请法院和组织本系统监察、法制业务骨干对监察重点、调查处理、证据规范、司法衔接、案卷审查等重要环节开展培训,在实践中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加强了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工作,于10月22日组织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培训会,邀请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授课,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30余名干部职工进行了依法行政及生态环境案件查处业务培训;在4、5月份印发《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全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强化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每月印发行政处罚通报的基础上,于11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强化执法年专项活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制培训和案卷评查等活动,切实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全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明显增强。
完成情况:已完成
9.鸭河口库区一级饮用水源地游船游艇违法经营问题,中央、省市多次提出整改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上报全部整改完毕,但违法现象依然存在。同时,丹江口水库、白河零号坝以上主要水源地发现仍有网箱养鱼。
一是我局立即向南召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鸭河口库区一级饮水源地游船游艇违法经营问题的通知》,要求南召县对鸭河口库区游船游艇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巡逻力度,严厉打击鸭河库区游船反弹现象。南召县攻坚办组织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处对鸭河库区游船问题进行了取缔整治。随后,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没有发现鸭河口水库里面游船在经营。二是针对丹江口水库、白河零号坝以上主要水源地发现仍有网箱养鱼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向卧龙区政府、淅川县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下发监察通知,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饮用水源地进行彻底排查,查处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对下达的攻坚任务监管不力,县(市、区)存在敷衍瞒报现象。
一是9月5日,召开由市委书记、市长参加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多次召开会议对“三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专项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出台《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南阳市“三散”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强化对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监督、考核、奖惩,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市委绩效考评,加强对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考核,对年度污染防治攻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三是通过市委组织部从市直相关单位抽调40名业务骨干成立督察组,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推进、交办问题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为数据达标,对国控监测站点的周边管控进行分区分级管理。区内严管严控,区外的各类污染空气的问题仍大量存在,空气质量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对夜间各部门履行责任的监督不到位,使得夜间工地施工、违法违规车辆上路、露天烧烤等影响空气质量的问题大量存在,造成夜间空气监测数据比白天虚高。
下发《南阳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指标日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暨奖惩措施及市中心城区日考核奖惩制度。对各县(市、区)月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排名,不仅对市中心城区四区7个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实施日统计、日考核、日奖惩核,同时对12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日排名、日通报,传导压力,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浓度。做到不仅管好站点周边,同时整个中心城区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区域外也严管严控。5月份、9月份两次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交叉互查,8月9日-8月31日,抽调141人开展混凝土搅拌站和砖瓦窑整治暨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检查;10月15日-18日,组织对中心城区开展“三散”污染治理暗访督查;11月25日-30日,组织300余人组成督查组重点对“三散”治理情况开展核查,对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全方位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区内区外各类污染问题。进入秋冬季以后,全面启动了污染防治“暗访+夜查”专项行动,班子成员带队,分批次暗访排查中心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污染行为,公开曝光突出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省市文件都规定“三散”企业整治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但工作仅停留在发了文件、调度一下,没有制定工作方案和台账,致使中央、省市在对我市督查时,发现“三散”企业数量居高不下,整改取缔不到位。
一是制定印发《南阳市集中打好“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对“散乱污、散尘、散煤”治理工作的牵头责任,分别制定了《南阳市集中打好“散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南阳市打好散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南阳市散煤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配套出台了《南阳市“三散”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对“三散”污染治理的考核问责。二是分别于8月14日、9月5日、11月4日3次召开“三散”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对“三散”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对“三散”污染治理实施周调度,建立“散乱污”企业分类治理台账,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2319家,其中关闭取缔1495家、搬迁整合8家、提标改造816家。督促市控尘办、市散烧办加强对各县(市、区)散尘管控和散煤管控的监督指导。全年共对970个施工工地扬尘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192份;查处渣土车各类违法21.98万起;中心城区投入9600万元购置了232台机扫、洗扫、洒水等环卫作业车辆,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力度不断加强;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2370.75万元,对127家矿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查处违规用煤商户1644家,取缔茶浴锅炉、大灶、小煤炉等燃煤散烧设施设备1744台,收缴劣质散煤104吨。四是2019年11月,从全市抽调业务骨干300余人,由14名处级干部带队,分包县(市、区)开展暗访检查。共检查点位3000余个,发现“三散”污染问题489个。五是研究制定《南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六查六治”行动方案》,计划通过开展“查扬尘污染源,治理各类不达标工地;查‘散污’企业,治理‘死灰复燃’;查违规用煤,治理燃煤散烧;查违规企业,治理超标排放;查移动排放源,治理不达标车辆和机械;查餐饮经营单位,治理油烟污染”行动,进一步强化“三散”污染治理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对全市商砼站的整治不到位。如卧龙区青华派出所湖营警务室旁的商砼站、鸭河工区的淯阳商砼站无资质、无手续,脏乱差。
一是迅速对卧龙区、鸭河工区两个商砼站污染问题进行交办、调查,督促两区迅速整改,目前,卧龙区青华派出所湖营警务室旁商砼站和鸭河工区的淯阳商砼站均已整改到位。二是2019年组织15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商砼生产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全市范围内共检查商砼生产企业195家,已关闭或拆除41家,实施停产整治138家,符合生产条件正常生产16家。对省、市督察发现的商砼站污染问题47个,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限期整改。三是将商砼站扬尘治理纳入“散乱污”企业治理重点,制定了《南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六查六治”行动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在开展“散污”企业清零回头看活动中,重点开展对商砼站进行全面排查,将手续不全、违规经营的商砼站纳入整治台账,建立治理清单,明确整改标准,加快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对全市钙粉石材厂整治不到位。如:南召县存在钙粉厂和石材厂的环保不达标、违规生产,中央、省市多次督查指出问题,县里上报已整改到位,但从近期的暗访发现,许多企业仍在违规生产。
一是集中将市委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交办的钙灰粉厂、石材加工厂问题、中央、省、市督察发现的钙灰粉厂、石材加工厂问题向南召县交办,要求南召县开展“钙灰粉厂、石材加工厂”专项整治。南召县于2019年10月10日召开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推进会议,进一步细化、规范工业企业治理达标验收工作;10月底,对119家无组织排放治理的企业开展验收核查,对未完成项目治理任务的49家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关闭。截至目前,市委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交办的26家钙灰粉厂、石材加工厂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市攻坚办将组织督察组逐项核查。二是坚持把治理“钙灰粉厂、石材加工厂”污染问题作为整治“散乱污”企业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南阳市集中打好“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南阳市集中打好“散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南阳市“三散”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先后多次召开“三散”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对“三散”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三散”污染治理进行周调度,建立“散乱污”企业分类治理台账。三是将“钙灰粉厂、石材加工厂”污染问题台账纳入督察清单,于2019年11月开展暗访检查活动,共发现“钙灰粉厂、石材加工厂”污染问题95个。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今年以来,在“溯源治理”行动中,市攻坚办连续通报桐柏县、唐河县出境河流断面水质不达标,且没有采取措施查封关停污染源来提升水质,要求加强督查督办,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而市生态环境局只是反复通报,未提出任何问责建议,没有督促问题有效解决。
一是强力推进唐白河流域排查问题的整治工作。先后制定并下发《南阳市2019年水环境溯源整治行动方案》《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唐河流域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白河流域溯源行动的通知》。在唐河流域溯源行动中,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5个专项排查组开展排查工作,专项排查组进驻被排查县(区)后与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组成联合排查组沿河实地排查,排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压实排查责任,督促全面排查,主动作为。在白河流域溯源行动中,白河流域各县(市、区)之间实行异地交叉专项排查,要求各相关县(市、区)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业务骨干为组员的专项互查组,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组长负责制和日报制度,压实各督查组的责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分流域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各类问题的整治措施和要求;分县(市、区)制定整治清单,通过召开现场会和推进会等形式,对排查问题进行交办,由县(市、区)主要领导现场签收问题交办单。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规划、设定时限、强力推进。目前,唐河流域排查出的95个点源及面源问题、白河流域排查出65个问题,已全部整治到位。8-12月份,唐河埠口断面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二是持续改善河流断面水质。每月计算国、省、市控地表水目标责任断面水质情况,对各县(市、区)水环境质量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并在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依据采测分离数据及省扣款情况,按照《南阳市河流考核断面水生态补偿办法》,每月计算各辖区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经领导签批下发通报并转市财政局。今年以来,共对17个县(市、区)支偿19717.9万元,奖励4570万元,有效推动县(市、区)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超标断面,多次督促辖区尽快改善水质,多次致函桐柏县、方城县、唐河县、卧龙区等县(区)政府,要求尽快改善地表水目标责任断面水质。针对影响水质安全的突出问题,拟定了《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6月4日水污染防治交办突出问题截止6月底完成情况报告及追责建议》,报送至市作风办;对2019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评定不达标的县(市、区)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对2019年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迟缓的问责建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严格把关,推动整改落实落细见质见效
(一)严格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自觉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整改着力点聚焦到巡察整改是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生态环保系统落地生根上,聚焦到巡察整改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聚焦到巡察整改是实现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的新的伟大实践上。严格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做到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并落实。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深抓实抓具体。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使“两个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职责更加明晰。
(三)严格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巡察反馈意见,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紧扭住不放,查漏洞、补短板、强整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拿出精准对策,组织专班,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进一步明确整改纪律,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使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1388087;邮政信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1605室;邮政编码:473000;电子邮箱:nyhbdw@126.com。
中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