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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6-08 15:47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察。2021年1月28日,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1、提高站位,统一认识。1月28日,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放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统一党组班子成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工作要求。整改期间,王放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四次党组专题会议或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汇报、研究重大事项等。针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以王放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了2次系统内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专项整改工作汇报会,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放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以“一对一”交办单形式将巡察整改任务交办到责任领导、科室和单位,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3、分类推进,抓好落实。局党组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党组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对于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进行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

  

  4、举一反三,建立机制。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标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既抓好具体事项的整改,又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源头上、机制上查找漏洞,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加强整改,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巡察整改以来,从局党组到各二级单位相继制订完善了一系列加强党的建设、强化行政管理、严格财务监管、规范行业管理等制度和文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政治站位方面

  

  1.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事项1:对乡村振兴战略认识不到位,没有将乡村振兴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政治责任来决策部署。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专题教育的通知,部署安排了学习教育工作。二是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了乡村振兴战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上级决策部署的学习。三是3月中旬,驻局纪检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了学习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问题事项2:作为乡村振兴要素保障的重要部门,党组对部门如何优先保障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思考少,工作中仅限于一般的工作部署。未按照省厅用好用活自然资源政策促进乡村振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立足发挥部门职责,进一步做好规划引领、土地要素保障、生态修复、测绘服务等工作。二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支持乡村振兴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用好用活自然资源政策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落实方案》,并印发至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落实。

  

  问题事项3:查阅党委会记录,未召开过专门研究安排乡村振兴工作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学习乡村振兴工作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乡村振兴工作,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关于重视程度不够高的问题

  

  问题事项4:未结合近三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下达的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及监督考核工作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宛发〔2018〕11号、宛发〔2019〕8号和宛发〔2020〕1号文件,对承担的重点任务组织进行“回头看”活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及监督考核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分解到科室,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在7月底前完成“回头看”工作。二是印发了《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落实2018年至2020年三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回头看的通知》,将重点任务分解到科室和局属单位,以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问题事项5:通过座谈了解,多数人员在巡察进驻前对乡村振兴具体要求和如何衔接、落实认知模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乡村振兴巡察反馈问题材料,组织进行了整改问题讨论研究。二是以反馈的32个问题整改为命题,由责任科室负责开展调研,提出破解问题对策举措。

  

  3.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问题事项6:查看学习记录,没有专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底各党支部组织了自查。二是3月15日,市局组织对规划设计院、卧龙区规划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检查(知识测试、党员笔记、党支部会议记录本等),共检查支部会议记录本3本,党员学习笔记50本。抽取规划设计院20名同志,卧龙区规划分局5名同志,不动产登记中心20名同志进行现场考试。

  

  问题事项7:11月19日,巡察组进驻一个月后,对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共21人应知应会测试中,仍有20人答不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18人答不出或答不全“六种严禁非农化和两种保护耕地的行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列入学习计划。把乡村振兴战略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计划,作为年度党的建设高质量考核内容。二是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应知应会材料,采取自学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应知应会知识的普及掌握。三是2月底、3月15日对局党支部组织了抽查测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对乡村振兴战略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测试,及时通报测试情况。

  

  4.关于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问题事项8:机构改革融合不到位,班子成员凝心聚力不够,互相之间业务不交流、不学习,整体合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党组月例会制度、年度党建高质量考核制度,2020年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9次。以党组月例会为主要形式,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新形势下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去年以来,持续加强与省厅和市委组织部门的汇报、沟通,力争尽快获上级批复,配齐配强局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需要,对局班子成员工分工适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优化分工结构,推动班子融合,提升工作合力。三是配齐配强了局机关27个内设科室的29名科级领导干部,通过调整,把一批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选配到科级领导岗位上,为各项工作打好了基础。

  

  问题事项9:对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班子建设重视不够,系统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因违纪违法被追究党政纪处分共九十多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2020年两个高质量目标任务分解等文件,建立督导机制,履行主体责任。2021年2月,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考核工作;3月,根据考核评比情况,印发了《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表彰2020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先进、树立导向。二是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县市区局班子建设。2020年,根据机构融合后人员现状和工作需要,调整配备了5个县市区局共23名科级领导干部。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20年,组织各项培训23个,参训500余人次;采取选送学习、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组织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3次培训,135名基层党务工作者的素质与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了提升。四是3月5日召开了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暨深化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做了动员部署,各县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五是印发了关于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检查了部分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员笔记,并进行了党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联合驻局纪检组对局机关112人接受了党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较好检验了学习效果。3月15日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并具体做了安排部署。六是印发了市县(区)联动通知,要求县区局每月要向市局机关纪委报告各单位受处分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分析梳理总结,针对性制定措施,加以把关,坚持把纪律挂在前面,严格追责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二)履行部门职责不到位方面

  

  5.关于落实上级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事项10: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制土地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存在差距。耕地保护责任压得不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较严重,对违法占地整改合力不够,耕地面积濒临保护红线。省卫片系统认定,我市2018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1248.84亩,2019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8914.92亩;2019年社旗县因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被省点名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代市政府拟定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宛政明电〔2020〕5号),通过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准和使用土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等“六个严禁、四个严格”措施,压实县级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耕地保护责任。二是经过协调,有关部门已将“新建的铁路、公路以及骨干河流的生态廊道,严格执行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不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超过3米”等限制性规定纳入《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廊道。三是印发了《南阳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实施意见》(宛自然资〔2021〕3号),将我局承担的制止耕地“非农化”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内部相关科室,分口把关,严格审核,确保最大限度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四是卫片执法情况。2018年度,经省自然资源厅的审核认定,违法图斑占耕地11248.84亩,通过开展卫片执法,补办用地手续、拆除复耕等,我市的违法占耕面积为1678.02亩,问责比例为8.27%。2019年度,经省自然资源厅的审核认定,违法图斑占耕地8914.92亩,通过开展卫片执法,补办用地手续、拆除复耕等,我市的违法占耕面积为825.35亩,问责比例为2.92%。

  

  问题事项11: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落实和监管不到位。在牧原集团“百场千万”工程生猪养殖项目服务保障用地工作中,政策落实不严格,导致社旗、新野等五个县区被媒体曝光并受到问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牧原生猪养殖项目占地问题被媒体曝光后,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0〕55号),我局以宛自然资〔2020〕78号转发到县市区局,并通过县市区局耕保股长会议的形式,以会代训做好政策解读;二是根据占用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同情况,分类编制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办理流程》,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县市区局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进行政策指导。三是对社旗、新野等五个县区被媒体曝光的问题,按照省联合调查组的意见,通过实地踏勘、网上审查等监管方式,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严格设施农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必要性审查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网上审核把关,对超比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超规模建设直接关联设施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问题事项12: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服务指导不到位。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用地选址服务指导不够,造成部分用地单位在项目用地选址时随意性大,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例如:南召县、淅川县、唐河县都曾出现因规划调整不到位延迟了用地报批,影响乡村振兴用地保障的及时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已到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还未编制审批完成,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要求,于3月初完成了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通过省厅审查并备案,作为近期合规性审查的依据。二是指导各县科学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前各县均已形成初步成果,规划协调了县域城乡各产业空间发展和分工,重点保障了城乡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空间。三是在新编的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了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四是在新编制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中,预留了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五是强化宣传。利用媒体、网络、报纸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人知道规划、重视规划、尊重规划、严格依规划选址,努力服务乡村振兴用地的报批。

  

  问题事项13:2018年中一号文件提出的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未实际开展,未总结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当中,自然资源部门主要承担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工作。二是我市从2018年启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以来,领导高度重视,转发了省厅关于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各项技术细则、资金预算说明等文件,制定印发了《南阳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三是成立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农业、规划、建设、财政、乡镇政府等部门参与的农房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招投标明确技术单位,依托乡镇、村组全面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至目前,农村宅基地权籍调查已全部完成,正在筹备登记发证工作。登记发证后,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得以明确,为下一步流转奠定基础。

  

  问题事项14:统筹农村住房布局落实不到位。未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导致农村乱建、违建、沿公路占用耕地建房问题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完成了200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宅基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要求合理确定了宅基地规模;要求村庄居民点建设应退让铁路、高压走廊、国道、省道、县道等设施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避免“沿路跑”等现象。二是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要求,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重点加快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规划编制,计划三年内,对我市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应编尽编,避免脱离实际追求村庄规划全覆盖。三是将农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之中。市长霍好胜、副市长黄钫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不定期专题听取暗访组、核查组工作汇报,关注遏制新增工作进展,提出工作要求。四是实施暗访督导制度。随机查看有无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核查核实交办问题线索落实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严禁新增问题发生。半年来,已在全市组织六次督查暗访,有力推动了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五是制定定期通报制度,梳理整改台账,及时将新增疑似点位下发县(市、区)。对新增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有案不查的严肃通报、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掀起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深入乡镇、村组及农户,形成强大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舆论氛围。

  

  6.关于工作谋划不到位,缺乏长远规划的问题

  

  问题事项15:土地利用规划前瞻性、科学性不够。重大项目落地存在规划调整效率低、用地保障不主动等突出问题,影响项目落地实施效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已到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还未编制审批完成,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0〕65号)要求,我局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要求,在试划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于3月初完成了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通过省厅审查并备案,作为近期合规性审查的依据。二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设计单位承担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为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相关专题研究和初步方案编制工作,并向省自然资源厅、市政府汇报了初步成果,正在按照建议修改完善。三是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和政府改一次规划。四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镇集中建设区之外划定弹性发展区,重点保障未来重大项目,避免因需要规划调整,影响项目落地;建立专家咨询机制,邀请国内不同领域权威专家为我市规划工作把脉问诊,及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五是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知识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规划意识和规划管理水平。

  

  问题事项16: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增减挂钩等工作缺乏长远规划,存在就事论事、完成任务思想。条件较好的耕地后备资源大部分已被开发整理,剩余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后续发展供地保障能力受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国土三调初步成果,按照严禁在生态红线内、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河道保护范围内、大于25度坡、可调整地类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开垦耕地的原则,正在对开垦耕地进行筛查,在此基础上统筹兼顾近、远期土地开发,制定我市年度土地整理计划。二是已开通全域国土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入库系统,多渠道增加补充耕地储备指标,以充分保障建设用地报批补充耕地指标的需求。三是各县区将城乡增减挂钩拆旧建新纳入了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将为城乡增减挂钩持续有效开展提供依据。

  

  问题事项17:地热资源未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市级地热开发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未落实,未主动召集会议,部门间沟通不够,思路不广,我市地热资源尚未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推进地热资源勘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和主管科室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市地热资源勘查工作,督促县区落实勘查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勘察储量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具体任务。二是初步编制了《南阳市地热能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通过对全市地热能赋存情况的分析,划定了调查区,在调查区内圈出新野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8个优选区,确定优选区地热能开发利用方式、建设密度和开发强度等控制指标。三是印发《南阳市地热资源勘查(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确定了地热资源勘查工作总体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四是主动和地勘单位沟通对接,了解全市地热资源的赋存状况,多次上门征求技术专家意见,召开业务部署、工作推进会议;积极对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了解相关部门对推进地热资源勘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向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调查评价工作,同时将有关事项议题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7.关于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事项18:增减挂钩项目缺乏有效的统一监管。拆旧复垦和质量验收标准不严,对拆旧复垦整理出的耕地管护不到位,有拆除不到位、复建、撂荒现象,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资金缺乏监管机制,未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上。2009年至2019年8月底增减挂项目区专项清理发现问题图斑达1548个,面积12000多亩。如社旗县大冯营镇草湖村,在刚刚复垦3个多月的耕地上建村委会办公楼;方城县二郎庙镇古杨庄村在刚刚复垦3个多月的耕地上建村民文化广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城乡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验收的监管。在审查城乡增减挂钩报批时增加两项把关,在验收文的基础上,还要了解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估报告情况;通过历年地籍变更影像对比,研判拆除复垦情况,确保真拆除、复耕到位,新增耕地质量有保证。在进行区位调整审查时也增加两项把关,要求县政府承诺不存在“空图斑”现场踏勘复垦到位;对复建现象问题要求一定移交执法部门处理才能调整。二是强化拆后监管。建立拆旧新增耕地台账,纳入“一网两长”管理,明确各级责任,实行市、县、乡、村责任制。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充分和省厅对接,借助省厅影像精确度高、技术先进判图准确的优势,对以往报批和正要报批的拆旧区进行影像核查,发现疑似图斑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要求依法整改。截止目前,全市共发现涉及疑似问题报件27批,疑似问题图斑33个,并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9〕124号)长期在网上公开,让群众明白拆旧建新的政策依据、目的、意义,同时也便于接受群众的监督。节余指标交易资金由政府通过财政部门统一支配使用。

  

  问题事项19: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手段单一,力度不够,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修复机制不够健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政府于2021年3月11日印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矿产资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21]16号),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8家参与与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单位均为成员单位,矿权设置前,我局牵头组织成员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将生态修复作为重要审内容,各部门均出具审查意见,对矿山修复工作不到位的坚决不批准新的矿权。二是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进展台帐,实行了信息调度月报制,县区局每月向市局报送1次生态修复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根据省厅基金管理新规定,印发了《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宛自然资明电[2021]7号),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的提取、使用和监管。四是加强了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力度,每月进行现场督导,及时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存在问题。

  

  问题事项20: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修复治理责任压得不实,治理任务进展不均衡,部分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缓慢。如方城县杨集镇王家岗建筑用大理岩矿区、杨集镇对角湾建筑用大理岩区、杨集镇吴庄建筑用大理岩矿区、镇平县石佛寺黄楝崖开采区生态修复进展慢、差距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修复治理进展台帐,及时了解掌握治理进度; 针对方城县杨集镇王家岗建筑用大理岩矿区、杨集镇对角湾建筑用大理岩区、杨集镇吴庄建筑用大理岩矿区、镇平县石佛寺黄楝崖开采区等进展缓慢的历史遗留矿山进行了重点跟踪督导,向有治理任务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下达了整治工作任务书,明确了各县区局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并规定了限期完成时间;实行月报制,督促县区局每月向市局报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各县区局报送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实地核查。二是加强现场督导,2021年3月份已现场督查3次20余座矿山,通过督查指导进展缓慢的矿山都加快了治理进度。杨集镇吴庄建筑用大理岩矿区基本完成治理任务;方城县杨集镇王家岗建筑用大理岩矿区和杨集镇对角湾建筑用大理岩区已完成治理任务;镇平县石佛寺黄楝崖开采区正在加快进行治理。

  

  问题事项21:对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责任监管不到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提取、使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监管不严,如内乡县板场乡让河花岗岩矿、方城县古庄店乡庵沟花岗岩矿、方城县岩基矿业有限公司岩基萤石矿未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士地复垦方案恢复治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使用管理台账,根据管理台账进行跟踪督导,对内乡县板场乡让河花岗岩矿、方城县古庄店乡庵沟花岗岩矿、岩基矿业有限公司岩基萤石矿等矿山进行重点督办。主动与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做到相互沟通,相互协调,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启动了矿山环境治理第三方评估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宛自然资明电﹝2021﹞7号),转发了《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区局认真遵照执行,每半年及年终向市局报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使用情况并报送矿山环境治理第三方评估报告。

  

  问题事项22:缺乏矿权设置审批与各县区恢复治理情况挂钩措施,执法监管不严。11月5日,淅川县G241国道建设工程施工又暴露出乱挖乱采道路两侧岩石裸露、违法占地、生态修复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矿权审批结合起来。经请示,市政府已于2021年3月建立矿产资源联席会议制度,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8家参与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单位均为成员单位,矿权设置前,我局牵头组织成员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修复作为重要审查内容,对矿山修复工作不到位的坚决不批准新的矿权。二是在对G241两侧淅川段生态修复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基础上,制定了环境问题整改台账及计划措施,定期向市委市政府督察局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加大督导力度,我局派专人进驻淅川县、邓州市局进行跟踪督导,督促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和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整改台账和治理进度计划开展生态恢复工作。至目前G241两侧南阳段58处坡面已进行了台阶式治理,治理台阶已形成并已覆土,正在进行植树复绿。四是按照市委主要领导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领域私挖滥采,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工作要求,印发了《南阳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阳市开展矿产资源综合整治保护绿水青山工作的通知》(宛卫片执办通〔2020〕6号),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和督导检查,成立了督导检查组,领导全市开展矿产资源综合整治保护绿水青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工作。

  

  问题事项23:对土地整理项目监管不严,督导不力,如宛城区土地整理项目存在工程质量差等突出问题,造成土地整理项目烂尾,被中央媒体曝光;宛城区高庙乡土地整理项目由于整改不到位,导致项目工程款被收回,无法拨付给施工方引发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媒体曝光、市纪委督办后才进行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2月,组织了土地整理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宣传土地整理政策规定,提升日常监管水平和能力。二是强化对土地整理项目日常监管,建立了土地整理项目日常监管制度,对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适时进行通报。三是制定了惩戒措施。对土地整理项目验收不合格、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从业单位,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或上报省厅录入黑名单。

  

  问题事项24:行政执法巡查和问责力度不够。巡查不到位,发现不及时,2018年度我市监测违法用地2985宗,2019年度违法图斑2512宗;2018年以来市级查处的违法案件共13件,2020年仅有2件,与目前土地和矿山领城违法问题频发的严峻态势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了卫片执法力度,对卫片违法图斑实施清零行动,强化挂牌督办、追责问责等措施,大大消除了违法图斑,违法占耕比已经降至问责线。二是全市自然资源网络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机制已经建立(简称“一网两长”),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田山长,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依据行政区划担任网格员,人人身上有责任、各个肩上有担子,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各网格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三是建立了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随时管控网格,达到即巡、立查、快处的目的,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8.关于对基层工作指导和服务不够的问题

  

  问题事项25: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重视不够,督导不力,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缓慢,覆盖面低,实用性不强。距“2020年底,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要求差距较大,全市4897个行政村仅编371个,234个还未评审;方城县南召县县域村庄分类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由于进度慢被省厅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市各县均已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布局规划,方城县、南召县县域村庄分类布局规划已提交省厅。二是2021年1月15日召开了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暨村庄规划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意见建议和目前我市村庄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解决,有效促进了全市村庄规划工作均衡、有序发展。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进落实村庄规划工作,综合考虑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节奏,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重点加快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规划编制,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避免脱离实际追求村庄规划全覆盖。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将村庄规划工作纳入了全市绩效考评体系,依据考评细则,建立督导机制,全年排名通报,通过树立标杆,督导观摩,表彰先进督促落后,推动县区规划落实到位。

  

  问题事项26: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缺乏技术指导,难以按期完成任务。对县、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工作经费缺乏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距省厅要求“确保实现年底前权籍调查完成率95%的工作目标”差距较大,卧龙区数据入库率仅有77%,完成率较低。市级核查职责履行不到位,重进度轻质量,核查验收依赖省厅,导致县区工作成果质量不高,问题较多,整改工作量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指导,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整改和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并在2月8日召开了全市不动产登记重点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快工作进度。二是至2021年3月6日,我市15个县区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并顺利通过省厅验收,下一步将转入登记发证阶段。三是积极筹备农房登记发证工作,3月19日,召开全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暨业务知识培训会,指导各县区开展登记发证工作。四是制定并印发了《南阳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从县区政府层面推动农房发证工作。五是督促各县区制定上报本辖区的农房发证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登记发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发证任务。

  

  (三)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方面

  

  9.关于官僚主义严重,深入基层不够的问题

  

  问题事项27:在组织规划编制前期调研、数据资料收集等工作时,深入实地探勘调研、走访、座谈不够,分析评估停留在面上,缺乏深入研究,存在重城镇,轻农村,重开发轻保护思想。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基层不够,主动吸收群众的意见建议不够,存在脱离村庄发展实际,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月9日、16日主管局长带领相关科室赴桐柏县、西峡县调研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现场调研,及时掌握村庄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国家、省有关政策进行解读,以点带面,指导全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有力推进了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渠道,在村庄规划编制方面,加强对各县区村庄规划业务指导服务,提升县区村庄规划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培训工作,每年组织1-2次县区规划业务培训,邀请省内外知名村庄规划管理技术专家和业务骨干授课,通过理论学习、互动交流、答疑释惑,解决村庄规划工作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四是坚持“开门编规划”,规划充分听取乡贤建议和村民想法,鼓励村民对村庄规划建言献策,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把为村民服务、让村民参与、使村民满意、让村庄宜居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0.关于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问题事项28:职责不明晰。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对解决违法占地、项目审批、生态修复等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合力不够,工作被动应付。如矿权科、执法监察科、生态修复科在矿山治理工作中不能形成合力,互相推诿。用途管制科和自然资源权益科在建设项目条件发放问题上互相推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2020年4月份起由南阳市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发放建设项目条件。二是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加强政治学习,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个人工作能力。在2021年矿业权审批等工作中主动征求相关科室意见,遇到需要协办事项主动配合,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坚决不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完善挂牌上岗制度。已将每岗每人职责分工内容制成标牌立于桌面,确保各个岗位职责明晰,每个人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觉做好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开展了“五比一争”活动,不断提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自觉性,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对各项工作,均指定专人牵头联络,做到了每月至少2次以上到对口联络科室和单位进行业务对接协调,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做到了工作任务明晰,遇到问题不推诿不扯皮,积极担当作为,顺利完成了交办协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问题事项29:在与其他市直部门工作协作中不配合。如在耕地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过程中,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保局发文和现场核查时内部相互推诿,影响发文时效,甚至不派人参加现场核查,影响工作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对照科室职能职责,细化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将有关的矿山修复治理、环境污染攻坚和全域整治等职责到岗到人,并与市直对口部门建立相应联络机制,明确各口联络人员,时常加强对口联络,确保配合工作时有人负责处理和跟踪问效。二是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市直相关部门人员办事时,积极对接协调,主动贴身服务,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重点难点时,树立有解思维和担当意识,积极协调有关科室进行办理,做到办时有结果,办后有联络,坚决杜绝出现配合不积极不主动的不良现象。三是举一反三,以此为鉴,通过作风教育、以案促改等活动,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服务保障有质有效。今年以来,积极主动与市污染攻坚办、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接联系,完成了《河南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以及水土保持考核方案等工作的沟通反馈与协作配合,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良好评价。

  

  1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问题事项30:巡察整改不到位。对市委常规巡察反馈的“对土地政策督导落实不够有力,督导指导不到位,农村宅基地复垦券交易不平衡、没有充分运用好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未从根本上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做好指导督导工作。例如我市唐河、新野不属于贫困县,经多次向上级汇报省厅最终同意唐河县的拆旧节余指标和新野贫困村的拆旧节余指标纳入省域内的交易范围。仅唐河2020年后半年交易节余指标近1200亩,收益达1.8亿多,新野产生节余指标800多亩,主要用于本县的B券项目。2020年我市完成拆旧节余指标交易6200亩,总收益10.17亿,占全省总交易量的15%,全省排名首位,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问题事项31:以文件落实文件,监督检查少、调研少。民主测评21人有7人反映存在对基层监管、指导、服务落实较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执行力上,围绕省、市工作部署和部门职责,担当作为,自觉践行政治要求。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交办任务,归口办理,重点督办,定期汇报,2020年110余件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落实。二是建立党建联系点制度,2020年11月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检查评比并通报了情况,12月份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活动,上报党建研究论文3篇。三是上下联动,推动工作。2021年3月5日,召开全市自然资源工作暨深化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在全市系统内部署安排了相关工作;2021年3月26日,全省自然资源管理“一网两长”工作推进会在镇平县召开,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刘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南阳市、镇平县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12.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事项32:本次巡察发现地质矿产管理处占用地灾防治专项资金58934元,用于发放2018年平安建设奖。

  

  整改落实情况:占用地灾防治专项资金已全额清退上交市财政局专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严肃认真的集中巡察整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推进为民服务工作。

  

  (一)进一步抓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难题,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尽力克服困难,尽快啃下“硬骨头”。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单位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牵涉到全系统的问题,调动各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3108377;邮政邮箱:滨河东路体育中心西侧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473000;电子邮箱:nygtjj@163.com。

  

  中共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1年5月8日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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