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以严明作风纪律护航脱贫攻坚
2018-07-04 16:10 来源:

7月2日,汝州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通过明确工作纪律、落实扶贫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实现脱贫攻坚高质量推进,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作风保证。

明确住村纪律要求55个省定贫困村驻村工作队、9个贫困乡镇的党政正职和包村干部、非贫困乡镇机关干部每周至少在乡镇或贫困村住宿四、三、二个晚上,深度贫困村负责人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党委书记、乡(镇)长带头入户走访贫困户,宣讲政策,一户一策制定到户增收方案。

落实工作责任干部住村期间,除落实帮扶措施外,还要督促、指导、协助村“两委”做好信访稳定、基层党建、换届选举、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跟踪了解扶贫项目、农村“三资”管理、涉民服务事项、惠民资金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强化监督检查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干部住村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今年以来,该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起,党政纪处分1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起。(汝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杨世崇
清风平顶山微信
清风平顶山微博
版权声明 主办:中共平顶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山谷网安 访问次数:
备案序号:豫ICP备18039986号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