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汝州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通过明确工作纪律、落实扶贫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实现脱贫攻坚高质量推进,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作风保证。
明确住村纪律。要求55个省定贫困村驻村工作队、9个贫困乡镇的党政正职和包村干部、非贫困乡镇机关干部每周至少在乡镇或贫困村住宿四、三、二个晚上,深度贫困村负责人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党委书记、乡(镇)长带头入户走访贫困户,宣讲政策,一户一策制定到户增收方案。
落实工作责任。干部住村期间,除落实帮扶措施外,还要督促、指导、协助村“两委”做好信访稳定、基层党建、换届选举、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跟踪了解扶贫项目、农村“三资”管理、涉民服务事项、惠民资金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强化监督检查。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干部住村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今年以来,该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起,党政纪处分1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起。(汝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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