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教体领域典型案例
2024-01-10 19:30 来源:
清风鲁山
为巩固教体领域集中整治成效,系统施治,纵深推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推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鲁山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紧盯教体领域群
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教体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教体局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人苏玉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取礼品、礼金问题
苏玉瑞在任县教体局人事科负责人期间,收取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苏玉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苏玉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下汤中心校校长张志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摊派、发放节日福利,违反廉洁纪律指定其亲属经营的企业为辖区内各学校配送物品问题
2021年至2023年,张志华任下汤中心校校长期间,违规向下汤中心校工作人员发放福利,并将该费用摊派到辖区内各学校进行报销。2020年至2022年,张志华违规指定其亲属经营的公司为辖区内各学校配送早晚餐食材和办公用品。张志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张志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赵村中心校校长刘恒志违反廉洁纪律向辖区内部分学校推荐其特定关系人经营的业务问题
2019年,刘恒志将个人消费资金计入学校的公用经费账目中报销;2020年至2021年,刘恒志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其亲朋好友向辖区内学校推销办公用品、酒水等物品。刘恒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刘恒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马楼中心校校长胡志国违反廉洁纪律收取经销商好处费、向学校摊派公务接待费问题
2021年3月,胡志国在给马楼中心校辖区内中小学统一购置版面过程中收取好处费;2022年3月,向辖区内学校摊派公务接待费用。2023年3月,胡志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纪违法案件
,
侵害了广大师生群体的切身利益,
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要
守纪律、讲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除贪欲、守底线,做经济上的清白人;要践宗旨、强担当,做作风上的带头人
,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人民满意的教师,自觉
维护
教体
系统良好形象。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县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快查严处。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真正形成强大警示震慑作用,全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责任编辑:
鲁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