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平顶山市石龙区监察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张秋生立案调查。
张秋生简历:
1997年7月至1999年10月在石龙区汽车站工作
1999年10月至2005年8月在石龙区县乡所工作
2005年8月至2009年10月在石龙区运管所工作
2009年10月至2013年7月在石龙区执法队工作
2013年7月至2016年8月在石龙区运管所工作
2016年8月至今在石龙区交通运输执法局工作,其间2017年7月分管二中队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