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监督检查让清明节回归“清明”
2020-04-03 15:30 来源: 范县纪委监委

“你好,我是县纪委工作人员,需要查看消费记录、发票使用和疫情防控情况,请给予积极配合。”清明节将至,4月2日,范县纪委监委组成2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大型商场、特产名店、餐饮场所等地进行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清明节期间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今年以来,范县纪委监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反腐败,社会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善。清明节期间,该县纪委监委除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还通过召开节前廉政恳谈会、下发廉洁过节通知等形式,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做到严禁利用公车进行祭祀、探亲、游玩等活动;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或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2个乡镇纪委监督探头作用,督促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监督单位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积极做文明祭祀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过一个绿色、简朴、“清明”的清明节。(范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马冲
  • 版权所有:中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濮阳市监察委员会
  • 地址:濮阳市振兴路与龙泽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