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们持续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拓展,完善机构设置和专职人员配置,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坚决向群众身边的“蝇贪”亮剑。在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的同时,我们突出政治监督,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强化日常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加强基层监督新途径,不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阳光办公室、建立基层监督执纪绿色通道,设立5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强化片区协作、统筹协调,实现对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着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五年来,我们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探索启动“室组”联动办案模式,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在增强“不想腐”意识的同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和“不能腐”的约束。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防腐拒变,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一、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督“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着眼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这五年,我们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保持改革韧劲不放松,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项一项落实,一步一步攻坚,蹄疾步稳,协同推进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人员转隶、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2018年1月,濮阳县监察委员会完成组建挂牌。完善纪检、监察立案程序,规范内部业务流程,强化与公检法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出台《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在全县20个乡(镇)设立派出监察办公室,赋予监察职责和权限,实现监察全覆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完成综合派驻15家,单独派驻3家,实现县直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出台《关于深化派驻改革加强派驻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派驻机构监督责任清单,建立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考核等日常管理制度,推动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派驻改革以来,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352件,立案44件,组织处理99人,党纪政务处分60人,追缴违规违纪资金33.9万元。
二、建立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人民群众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后盾。这五年,我们狠抓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群众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不断上升。在全市率先开展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监督队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走访、列席村“两委”会议、工作双向通报、考核奖惩等制度,规范“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全面实行村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构建村级“党群一体监督”新模式。2019年6月以来,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决策事项19300余项,否决1200余项,村级监督效果不断显现。建立基层监督执纪绿色通道,设立5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强化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督导推动作用,处置问题线索88件,组织处理62人,党纪政务处分41人。2019年10月,全市现场会在濮阳县召开,相关经验做法被《河南日报》《河南纪检监察信息》等媒体专刊推广,并写入了七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在全市率先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围绕基础建设、职责定位、监督工作、信访处置、执纪审查、阳光公开、协作联动、管理考核等8个方面制定15项制度,创新设立阳光办公室,新建信访举报视频接访系统,建立片区协作机制,选优配强乡(镇)纪检监察专职干部98人,13个乡(镇)纪委监察办实现独立办公;升级完善信息化监督系统,公开信息1160万余条,核实存疑信息1.35万条,问责处理330人,追缴违规违纪资金823万元。2020年6月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34件次,同比下降22.51%;各乡(镇)共查处案件186件,党纪政务处分215人,分别同比上升14.81%、13.02%,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呈现新气象。省纪委监委领导多次到我县调研并予以充分肯定,省纪委书记在《濮阳县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省纪委监委相关部室专题研究,全省各地参考借鉴。2020年10月,全市现场会在濮阳县召开;在全省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培训班上介绍了经验;“八个规范”经验做法被《河南日报》《河南纪检监察信息》等媒体专刊推广。
三、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重要原则和方法路径。这五年,我们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反腐态势,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以案促改,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探索启动“室组”联动办案模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19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086件,立案1326件1967人,党纪政务处分1846人,其中科级干部136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坚持纪严于法、纪挺法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03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74人次,占38.7%;第二种形态1408人次,占46.4%;第三种形态235人次,占7.7%;第四种形态216人次,占7.1%,实现了由“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严格审查调查措施审批程序,完善“走读式”谈话等安全制度,实现办案安全“双零”目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进一步彰显。持续深化“常规式”“主题式”“点题式”三种以案促改模式,出台《濮阳县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推进村(居)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细则》,推动以案促改向关联单位、系统领域、乡(镇)和村(居)延伸。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环保、扶贫、扫黑除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领域,运用384起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1353场次,5.3万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68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明问题,退缴违规违纪资金53.09万元。2020年,我县被省纪委监委确定为首批以案促改工作县级联系点。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教育预防在先,为全县944名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建立“县有警示教育馆、乡有警示教育栏、村有警示曝光墙”的三级警示教育网;在“清风龙乡”微信公众号开设“漫画说纪”“以案释纪”“典型案例通报”专栏,常态化、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组建纪律宣讲团,围绕“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题开展巡回纪律宣讲;编发《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警示录》,拍摄警示教育片《代价》《拆·戒》、微电影《守护》,教育党员干部知纪、明纪、懂纪。开展“家风”巡展、“好家风”荣誉称号评选等系列活动,制定党员干部《廉洁治家“五要五不准”》,创编大型廉政戏剧《八都坊》,荣获“河南文华大奖”,在省、市、县巡演60余场,2万余名党员干部及家属现场观看,并在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展播。
新的征程,濮阳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持续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持续推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一体"战略目标,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