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将至,市纪委、监察局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特别是按照省纪委要求,加大对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审查力度,有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落实。1月21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5起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通报如下:
1.市国土资源局原调研员宋卫民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宋卫民违规收受礼金,共计6万元。宋卫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5月,宋卫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市农科院副县级干部李世丁私车公养等问题。2016年7月,李世丁未按照《濮阳市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规定办理正式外出请假手续,未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工作期间携家人驾驶私家车去河北等地旅游7天,用公务油卡加油1092.99元;11月,李世丁用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321.74元。2017年1月,李世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油田一中副校长苏永军将个人费用在下属单位违规报销问题。2014年至2015年,苏永军多次去济南和西安办理私事,先后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5976.5元。2017年1月,苏永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市油田一中纪委书记肖保全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5年12月,肖保全去青岛办理私事,在单位报销了应由个人承担的住宿费用3737元。2017年1月,肖保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市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张作斌违规长期借用施工单位车辆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张作斌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借用河南水利第二工程局车辆作为办公用车。2016年8月,张作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指出:以上5起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市部分地方和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地方和单位问题还比较突出,少数党员干部仍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恣意妄为,不知止、不收手,顶风违纪。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令人警醒,教训深刻。
市纪委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是党中央的严格要求,又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纠“四风”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旦反弹,必将失信于民。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党章党纪党规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严格尊崇廉洁自律“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严格遵守六大纪律红线,自觉做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及报销费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安排。
二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各级党委(组)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抓好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思想,种好主体责任“责任田”,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既要提出严格要求,又要加强部署检查抓好落实,真正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三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节点,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发现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变换花样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