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抓好“四个结合” 深化以案促改
2020-09-07 11:10 来源: 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这几起案件充公暴露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不高、特权思想严重、自我要求放松以及内部监管不严等问题。”9月3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开展集体学习,原文传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向前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学习《濮阳市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对市纪委监委筛选的5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并对下一步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与典型案例相结合。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材料》为重点,以警示教育大会选取的5个典型案例为镜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特别是发生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结合实际,深入剖析,汲取教训,不断增强自身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反腐定力。

与“6-45”问题整改相结合。结合“6-45”整改中找出来的问题,再次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全员参与,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整改做到实处,不流于形式。

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把以案促改融入到日常监督中,在日常监督中暴露问题、发现漏洞、找准短板,针对问题、漏洞和短板,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追责等事项建章立制,不断织紧织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与人社系统以案促改相结合。不仅要搞好自身的以案促改,还要督促驻在部门选取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抓好整改,形成人人皆知、时时警醒的良好氛围,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以纪检监察系统内的典型案例为教训,更能深刻体会到‘廉洁是福,腐败是祸’的人生哲理。我们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同时注重工教结合,实现以案促改工作与日常纪检监察工作‘两不误’,重点加强对‘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的监督检查,为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的保障。”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彭济侠表示。(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 马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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