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930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15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792件,其中谈话函询333件。立案1335件1655人,其中立案厅局级干部2人(指定管辖),县处级干部27人,乡科级干部128人,一般干部374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124人。处分1618人,其中党纪处分1266人、政务处分425人;处分县处级干部25人,乡科级干部126人,一般干部350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117人。
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10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460人次,占总人次的59.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265人次,占30.8%;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55人次,占3.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28人次,占5.6%。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27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