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
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
通 知
各县(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民政局,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组织人事劳动局、社会事务中心:
为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严肃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把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加强基层监督、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确保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纪依法有序推进。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强化警示教育和纪律要求,坚决抵制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增强维护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强化教育引导,严明纪律规矩。在试点和全面换届期间,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并以通告形式发至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张贴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醒目位置,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严明政治纪律。要教育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和参选人员正确认识高质量推行“一肩挑”、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的重大意义,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村(社区)党员把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与按党章规定贯彻党的主张和决定统一起来、把遵守国家法律与党的纪律统一起来,坚决查处违反换届工作纪律要求的言论和行为。
(二)严明组织纪律。要引导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候选人自觉执行“六做到、六严禁”的纪律要求:一是做到依法选举,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随意简化更改程序步骤等非法手段破坏和阻挠选举;二是做到有组织选举,严禁候选人策划与指使他人利用宗教、宗族、家族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以及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非组织活动;三是做到有序竞选,严禁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等实施拉票、贿选,以及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参选人说情、打招呼,对村(社区)“两委”换届施加影响和干扰;四是做到公平竞选,严禁用诬告陷害、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其他候选人进行恶意中伤,对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五是做到严守村务管理规定,严禁突击花钱,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隐瞒、截留、坐支、挪用集体资金以及低价处理集体资产,向候选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或违反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等;六是做到及时交接,严禁离任后继续研究决定、审批村(居)务党务事项或者以任何理由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移交村(居)务等。
(三)严明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县(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全程加强换届工作纪律宣传和警示教育,确保参与换届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到100%,换届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达到100%。要做到落实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要求不打折扣、不做变通,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精细化的组织和监督体系,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各级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不得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三、严格监督执纪,严肃换届风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民政部门要主动履职尽责、形成合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快速查结的原则,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行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一律严肃查处;对选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重点难点村(社区),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消除隐患,治好“未病”;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曝光等方式处理,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坐大;对重大的典型性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快查快办,并于1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堵塞制度机制漏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文件精神,把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要健全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制度机制,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抓好换届选举工作,重点抓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查处基层干部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会同组织、公安、民政等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选举中的贿选等问题;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督查。要充分畅通电话、信访、网络等举报受理渠道,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采取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措施,形成监督合力。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把关不严、处理不及时带来严重后果的,对信访举报多、拉票贿选严重、换届风气不正、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扎实开展、圆满完成。
五、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换届顺利。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成立专班,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地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纪委监委和组织、民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组成督导检查组,深入各村(社区),紧紧围绕突出问题,盯住“两委”换届这个关键节点,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在本辖区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坚决纠正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圆满顺利。
中共濮阳市纪委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
濮阳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