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查清“包租公”的生意经
2024-11-20 08:29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俺村的村支书优亲厚友、侵占集体财产,你们管不管?”前不久,商水县阳城街道纪工委接到关于反映王楼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友的信访举报。

据了解,王某友任职村党支部书记26年之久,是一位老党员,为村里作过很大的贡献,直到退休,在群众中的口碑都还不错。这一次,群众为啥举报他呢?

群众的呼声就是哨声。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案件组成员集中精力,入户走访、调阅资料,做实做细外围取证工作,争取尽快查清问题,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随着调查的深入,事实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2006年,时任王楼村党支部书记的王某友,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以村委会名义将王楼小学校园后面1.2亩集体土地,以每年100元的价格租给其长子50年,合同上承诺的5000元租金也分文未付。

不仅如此,王某友还把该块集体土地当成“自留地”,自己当上了“包租公”。其子承租后的同一年,王某友便将其中的0.28亩土地以每年1500元的价格转租给了村民王某,租期50年。2010年,王某友又将其中的0.48亩土地以2万元的价格永久承包给了张某。两次租金所得王某友全部收入囊中,供个人开支。

随后,王、张二人均在未取得建房手续的情况下,在各自承租的土地上翻建楼房,王某友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未对承租人的建房行为进行制止和上报。

在案件组与王某友谈话时,他多次表示,有愧于组织和村民的信任。但木已成舟,悔之晚矣,纪律底线不能逾越,群众利益不容侵占。

最终,王某友因擅自将村集体土地非法出租给他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追缴。所占村集体土地全部收回,并通过“四议两公开”决议,以每年每平方米8元的价格,与承租人重新签订了协议。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村集体资产违规处置等问题,阳城街道纪工委第一时间召开警示教育会,并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和阳城街道办及时整改,督促落实好“三资”管理规定,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实现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基层管理水平,确保村级监督常态长效。(光龙艳)

责任编辑: 台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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